即日起,市民再也不会被要求出具“我爸是我爸的证明”“两张照片系同一人证明”“补办车牌时要车牌丢失证明”等奇葩证明。记者从今天下午昆山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昆山全市范围内已取消24种“公安机关内部需要提供的证明”和10种“公安机关需要外单位提供的证明”,往后老百姓到公安部门办事就更方便了!
今年8月22日,公安部官方微博发布公安机关不再出具18种证明材料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为理清审批权力、取消“不合理”、“合并同类项”,昆山公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对现有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进行梳理,重点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紧密的出入境、治安、车管、交警等警种的多类业务全面梳理,取消由公安机关内部需要证明的迁移证遗失补办、新生儿申报出生时需提供的未落户证明、市内户口迁移时需提供的家庭关系证明、本市户籍民居办理出入境证的户籍信息证明等24种证明,以及公安机关需外单位证明的市外迁入落户时需提供的由外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办理户口簿服务处所项目变更时需提供的在职证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时需提供的车主下肢残疾证明等10种证明。
例如,以前,市民办理户籍业务时免不了要为各种证明而东奔西跑,而现市民办理户籍业务,将不用提供迁移证遗失补办、未随父或母落户证明、户籍证明、家庭关系等证明。夫妻投靠证明将更加方便简化,取消了包括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新生儿落户时未随父或母落户等证明。
“取消这些证明后,让老百姓在公安机关办事少跑路,提升了公安机关服务效率,最大限度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一中队指导员黄炎介绍,目前因受条件限制,仍保留部分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主要涉及外地公安机关的证明事项),下一步昆山警方将积极沟通协调和改造提升,一旦条件具备,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此外,对于警方梳理出的72种“公安机关对外出具的证明”,目前公安部门也已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并向33家外单位部门征求意见,其余的证明也有望逐步取消,让市民可以切实“减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