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公布2月至3月环境违法案件
14家企业被曝光
近日,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公布了“2016年2-3月份环境违法案件公示表”,海口全市共有16家企业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其中,14家企业因违反“三同时”制度被曝光。
据了解,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要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三同时”规定)在本次公示的名单里,16家涉及环境违法的企业中,有14家是因违法“三同时”规定而上榜。其中,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海南金椰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因违反“三同时”,海南红树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则因未批先建而上榜。
在本次公布的违法案件名单中,秀英区所占比例最高,共有6家企业上榜。龙华区5家企业出现违法行为,剩余两家同在美兰区的企业构成环境违法行为的原因也均为“未批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