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5日,连云区院侦监科依法批准逮捕清明节前夕因上坟烧纸钱引发严重山火案件犯罪嫌疑人蔡某,并根据案情,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进一步确定火灾直接经济损失。
2016年4月1日,清明节前夕,犯罪嫌疑人蔡某在连云区荷花社区老采石场山坡坟区上坟祭祖时焚烧火纸等,引起周围林地失火,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蔡某在审查逮捕讯问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有社会危险性。2016年4月15日,连云区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蔡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