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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落地”,有多难?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6-05-26

从上月开始,市城管委牵头,对乱扔垃圾、车窗抛物、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查处活动,并依法对乱扔垃圾者进行处罚。

乱扔垃圾现象有多严重?集中查处还存在哪些难题?实现“垃圾不落地”究竟离我们还有多远?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直 击

现象一:随手一扔,街头频现“抛抛族”

“你好,请不要乱扔垃圾。”连日来,记者几次跟随市城管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来到人民路、亭林路等人流量、车流量比较密集的路段进行巡查,一发现随意扔垃圾者,执法人员便上前制止,必要时还会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在巡查中,记者发现,街头“抛抛族”还真不少。

5月22日下午,在人民路熙熙攘攘的人流中,记者看到,有些人在吃完点心后,将包装袋、纸盒及餐巾纸随手往地上一扔;有人将烟头扔在路面,还有人将唾沫、果核直接吐在地上,弄脏本被环卫工人打扫得干干净净的路面。更有甚者,尽管垃圾箱随处可见,却视而不见。

市城管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人民路商铺多、人流量大,行人乱扔垃圾的情况很普遍,路面上的垃圾数量要比其他路段多出近一倍。尽管在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执法队员加大了巡逻、宣传和处罚力度,乱扔垃圾者有所减少,但仍防不胜防。

现象二:格格不入,广场活动散去留遗憾

随着昆山文化事业和会展经济的蓬勃发展,昆山的各类广场文艺、展会等活动也日益丰富起来。然而,有热心的市民发现,每次活动散场,观众散去,广场上或展馆内总会留下一片垃圾,与环境显得格格不入。

5月22日至23日晚,记者先后蹲点居民自发跳广场舞的黄浦公园广场、城市广场、玉山广场等处。不过,令人遗憾的是,活动结束后,广场上都会留下垃圾,与广场的环境很不协调。

这类情况在各类展会上也经常能看到。记者在昆山科博馆近期举办的某服装展看到,进出场馆购物的市民络绎不绝,在展馆内和馆前的广场上均留下很多垃圾,给清洁工人带来不小的工作压力。

参加广场活动的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做活动本来是好事,但由于一些商家和市民不注意环境卫生,随意乱丢乱扔,把现场弄得乱糟糟的,实在有损城市文明形象。

现象三:“人走瓶留”,文明观影还差一步

近日,市民李先生和朋友高高兴兴到城东一家电影院观看热播电影,可进入影厅时却看到,好几个座位上都散落着可乐瓶和食品袋等,几名工作人员在忙着收拾。“看到这些垃圾,真叫人扫兴。”李先生说,他平时喜欢看电影,每次有新片上映都会去看,每次观影时都会遇到乱丢垃圾现象。尽管影院工作人员每次都提醒,要自行带走垃圾,可总有人不听。

类似这种“人走瓶留”的情形也发生在一些比赛、文艺演出等现场,观众不经意地随手一扔,却给保洁人员带来不少麻烦。经常参与文艺表演的一位市民告诉记者,每次参加完活动后,总发现观众席区域有垃圾,如塑料袋、易拉罐等,很影响心情,也感觉有些人没素质,不尊重别人的劳动。

调 查

呆在家里,大家都知道不往地上扔垃圾,可到了公共场所,一些人却随便起来。这到底是为什么?依法处罚乱扔垃圾者,还存在哪些难度?

原因一:贪图方便,“反正有人打扫”

“把垃圾扔在路边很方便,反正很快也有环卫工人打扫。”在中山路上,一位市民将一团废纸扔在路上后如此告诉记者。

贪图方便的背后,是一些市民文明行为的缺失和公德意识的淡薄,习惯成自然。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人把乱扔垃圾看作小事一桩,反而觉得手里拿着垃圾别扭,索性一扔了之。还有的市民虽然生活在城市,但行为习惯还没跟上现代城市管理的要求,陋习难改,导致乱扔垃圾现象频频发生。

原因二:破窗效应,“大家扔我也扔 ”

中山路上,一位年轻女子吃完手中的冷饮后,把木棒扔在了路上。“其实在干净的路上,我也不会乱扔垃圾,可你看这路边也有一些塑料袋等垃圾,就算我不扔,这条路也不干净。”

“一个很干净的地方,人们往往不好意思乱丢垃圾。而一旦有人开了头,其他人会纷纷效仿。”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现象从社会学角度看,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相当于一个陌生人社会,对于个人来说,很容易导致道德束缚的弱化,失范行为极易发生。如果此时不能及时制止或处罚个别不文明行为,就很容易形成“破窗效应”,致使更多人无视规则、不讲文明。

原因三:违“法”难究,“看不见,管不了”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口香糖等废弃物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然而,这一规定执行起来却颇为麻烦,主要存在取证难、追责难等问题。

在此次不文明行为集中查处行动中,尽管城管部门采取摄像机抓拍、视频监控等手段,但由于乱扔垃圾行为随意性大、易发多发,调查取证难以覆盖全面,即便是重点区域重点突破,也存在“看不到,管不了”的状况。而且,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追责难也普遍存在,有些乱扔垃圾的市民不交罚款,执法人员有时也没辙,造成“看见了,管不住”的尴尬。

市民声音

网友“爱哆哆”: 乱扔垃圾看似小事,实则不然,不仅会影响市容市貌,损害城市形象,还会危害到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建议政府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公交车电视、公益广告、小区宣传栏等载体宣传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有关法律法规。

市民周先生:应该将乱扔垃圾的人纳入城市清洁义工体系,惩治效果应该比罚款好。

网友“清雅韵”: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开通监督热线,聘请义务监督员、文明劝导员,对不文明行为实施监督。

市民董女士:治理乱扔垃圾,就像大禹治水一样,堵不是办法,疏导才是关键。我觉得,可以开展形式多样、市民喜闻乐见的活动,让大家明白保护环境和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重要性。

回 应

城管部门:集中查处三类不文明行为

城管部门从今年4月30日起,将用为期一年时间对乱扔垃圾、车窗抛物、违反“门前三包”规定这三类不文明行为“宣战”。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不文明行为60起,其中乱扔垃圾纸屑、烟头等共45起;散(派)发印刷品4起;非机动车停放1起;擅自摆摊设点1起;违反“门前三包”规定9起,共计罚款1005元。接下来,该部门还将加大力度,查处这三类不文明行为。

首先,加强宣传引导。继续在公共场所发放拒绝乱扔垃圾、车窗抛物的倡议书,同时,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的中心隔离带、机非隔离栏和指路牌背面增设一批公益广告,增强市民公共文明意识。

其次,加大处罚力度。通过佩戴执法记录仪、手持摄像机取证以及调用数字城管、视频监控资源固定证据,依法对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向行为人所在单位进行通报,还将通过城管部门官网、微博、论坛等多种传播渠道及时发布信息。

再次,扩大处罚范围。在以亭林城市管理片区为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将整治范围延伸至柏庐、青阳、震川3个城市管理片区,通过执法人员巡查、志愿者参与等多种形式对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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