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主体责任 抓实成果运用
5月30日上午,市委召开五人小组会议,集中听取市委2016年第一批巡察工作汇报。市委书记吉炳伟,市委副书记黄道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兆儒,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何伟出席会议。吉炳伟在会上作重要讲话,许兆儒主持会议。
2016年3月初至4月底,市委采取“一托二加N”的形式,共同完成了对全市3县6区的常规巡察和34个乡镇办事处的专项巡察。
吉炳伟对市委2016年第一批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2016年首批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灵活,巡察重点突出,作风严谨务实,指导服务有力,巡察成效明显。关于下一步巡察工作,吉炳伟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必须强化政治意识。要尊崇和回归党章,着力发现和解决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强、党的领导弱化、纪律松弛等问题,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每位党员心上。要把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巡察监督与思想教育、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要用好党规党纪戒尺,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找问题、查风险、抓整改,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紧党规党纪笼子。二是必须全面从严从实。要把各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通过有力的巡察监督,深入挖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看各级组织落实方针政策是否到位、干部精神状态是否到位、管党治党是否到位,抓早抓小,
动辄则咎,在全市努力创建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三是必须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把主体责任作为首责,始终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在具体工作中切实强化和发挥龙头作用。巡察工作必须向党委负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巡察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四是必须抓实成果运用。要进一步健全落实成果运用制度机制,突出成果运用最大化。对于这次县区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办要认真梳理,对共性问题要求县区开展专项治理,对典型的个性问题要跟踪督办,真正把整改落地,成果运用落实。同时,要谋划好下一批巡察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四个专项治理”,认真安排,统一部署,着力发现解决基层损害群众利益和涉农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