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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店卖假阳澄湖大闸蟹被判赔100万

来源: 现代快报 发布时间:2015-04-24

  爱吃螃蟹的人,对苏州的阳澄湖大闸蟹应该并不陌生,贴上阳澄湖标签的螃蟹,也能卖个好价钱。在南京经营水产店的老王(化姓),也卖起了“阳澄湖”大闸蟹,但他卖的大闸蟹并没有获得品牌授权。昨天上午,南京鼓楼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老王要赔100万元。通讯员 李自庆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

  老王的水产店在南京凤凰西街,他卖的大闸蟹,号称是“阳澄湖”大闸蟹。除了在水产店销售外,他也在网上出售。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阳澄湖”牌大闸蟹,是国内蟹类产品的知名品牌,“阳澄湖”注册商标属于苏州相城区阳澄湖大闸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阳澄湖大闸蟹集团),商标的许可使用人有两家,一是苏州阳澄湖现代农业产业园特种水产养殖公司,另一个是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营销公司。

  老王卖的大闸蟹,真的是阳澄湖的品牌货吗?有消费者觉得不对劲。

  去年10月,有人向阳澄湖大闸蟹集团举报,称老王卖的是冒牌货,欺骗消费者。该集团取证调查一番,发现老王水产店卖的大闸蟹,用的是与正品类似的包装箱和防伪标志,但他当时并没有“阳澄湖”这个品牌的授权。

  今年初,阳澄湖大闸蟹集团和两家授权单位一起,向南京鼓楼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老王的水产店侵权,索赔100万的损失和4.34万元的合理费用,并要求他公开道歉。昨天上午,南京鼓楼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在法庭上,老王承认自己侵权了,但他说事出有因。原来,老王曾加盟了阳澄湖大闸蟹集团,获得授权销售“阳澄湖”牌大闸蟹。但后来加盟费涨了,双方没有谈妥继续合作的事,老王也没在意,就继续使用了“阳澄湖”的商标,并以该集团的名义继续销售大闸蟹。对于100万元的赔偿,老王认为,目前市场上的冒牌货很多,自己的水产店没有构成实质性的侵害,不应该赔偿那么多。

  法院审理认定,老王的水产店侵犯了阳澄湖大闸蟹集团的商标权,并且,他冒用该集团名义销售冒牌产品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登报道歉,赔100万

  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考量了“阳澄湖”牌商标的品牌价值、老王水产店的侵权时间跨度、经营情况等,昨天作出判决。老王要停止使用“阳澄湖”的注册商标,登报道歉,并一次性赔偿对方100万元。

(原标题:冒充阳澄湖大闸蟹,要赔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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