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名时,包某并没有签上自己的名字,而是签上了"操"。
广州日报深圳讯 (记者周伟良)因不服交警处罚,男子包某竟在处罚书上签脏话骂人,记者昨日获悉,深圳交警拟对包某作出3日的行政拘留处罚。据悉,这是深圳交警办理的首宗通过书写下流文字公然侮辱正在执勤的交通警察,构成拒绝、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
3月1日,深圳交警部门在东部沿海高速葵涌收费站设卡查车时,嫌疑人包某因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视线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执勤的交警对包某处以罚款50元、记0分。
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名时,包某没签自己的名字,而是签上了“操”;在另一联处罚决定书签名时,包某直接签上了“操你妈”的字样。昨日,嫌疑人包某被传唤到案。警方拟对其进行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原标题:处罚书上签脏话 男子将被拘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