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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生考第1因无法证明“我是我自己”落选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5-05-27

  户口簿“没照片难以辨别”?考生:我提供的户口簿有照片

  肖振东称中山市人社局的解释站不住脚,人社局称完全是按规定办事

  《无法证明“我是我自己”公务员考了第一却错失体检》追踪    

  南都讯 记者李洁琼 重庆法学硕士肖振东参加中山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列第一,但体检前两日遗失身份证,他提供护照、户口簿等都不被有关部门认可,因而错失体检,与公务员职位失之交臂。昨日南都报道后,引起网民热议。对于中山市人社局的解释,肖振东认为“站不住脚”。截至昨晚记者发稿,肖振东尚未收到中山市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解释。

  昨日一早,肖振东就看到了南都的相关报道。然而,他对于中山市人社局援引的《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29问的答复仍存疑问。

  答复中称,“居民户口本虽载有个人相关文字信息,但只能证明是家庭成员之一,因没有照片而难以辨别是否与持簿人相符;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等证件虽同样载有个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题各异,发证机构出自不同部门,主管部门分属各个领域,辨别证件真伪标准不一、难度大”。

  对此,肖振东认为“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他当时所持有的是集体户口,不是传统的户口本,而是一张纸,清晰地印制着他的照片。

  尽管新闻在网络被疯狂转载,截至昨晚6点,肖振东仍未接到中山市相关部门对此事的进一步解释。肖振东有些失望,同时他也表示,“希望政府能够提高决策能力,转变应付式的工作思想。”

  肖振东也进行了反省,他表示,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平时小心一点,不要遇到我这样的事情”。

  对于接下来的事情,肖振东表示还没有想好,“如果有答复让我去体检,我就去”。

  前晚10点30分,中山市人社局有关人员向记者表示,中山市人社局只是在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如果让考生以其他证件参与体检,是公然违反规定的,对其他的考生也不公平。希望更多人能理解中山市人社局的做法,并尊重相关规定。

  截至昨日下午,中山市人社局并未接到更高级部门对此事的处理指示。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完全是按规定办事,“除非省里有指示,我们自己是不会自主操作的”。

  [网友热议]

  这个先例不能开,一旦开了就收不住了。至多是临时身份证可以简化一下程序即办即取。——— 网友葛政涵

  应该让考生参加下体检,众所周知,公务员体检如果第一次不合格,还有一个重新检查的步骤,和分数复查一个道理。按照考生的情况,就直接参加下一次的体检也是可以的。——— 网友lydia

  严重的官方思维,懒政习惯造就一大批不合理的文件,悲哀。——— 网友张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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