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

当前位置:主页 > 社会 > 新闻热点 >

丈夫因离婚纠纷抠掉妻子眼珠获刑七年

来源: 齐鲁晚报 发布时间:2015-06-04

  本报菏泽6月3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王群) 菏泽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后妻子起诉离婚,法庭调解未果后,双方再次相约商量离婚事宜时,因言语不合起争执,丈夫竟用手抠掉了妻子眼睛,最终,经法院判决,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七年。

  孙某和王某本是夫妻,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分居期间,妻子孙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4年9月的一天上午,在法庭就二人的离婚诉讼调解未果后,当天下午,两人又相约商量离婚事宜。在协商过程中,夫妻二人因言语不合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丈夫王某竟用右手将妻子孙某的左眼抠出,导致孙某左眼球被摘除。后经鉴定,孙某系重伤二级,七级伤残。

  该案经东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王某用手将被害人孙某的左眼抠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酌情对其从重处罚。本案系因婚姻家庭关系引发,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酌情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原标题:协商离婚起争执丈夫抠掉妻子眼)

    新闻热点

    娄勤俭寄语南通:要努力成为沿海崛

    资讯排行

    网站简介 - 诚聘英才 - 证件查询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电脑版 - 移动端
    Copyright © 2017 中国国际新闻台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本台所刊登的中国国际新闻台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国际新闻台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