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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租高档车碰瓷获利近万元

来源: 重庆晚报 发布时间:2015-06-10

  一个碰瓷团伙在重庆各大高速公路路口、收费站、立交桥等路段先后作案4起,涉案金额近万元。前日,巴南区法院认定6名被告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均被判刑。

  据巴南警方侦察,去年6月至7月,不少外地号牌车辆在重庆路段变道时,分别与锐志、奔驰、皇冠等高档车发生小剐蹭,各被强行索要了上千元的维修费。去年7月30日,警方将范利芳、邹玉强等6人抓获。范利芳等人供述称,索要到车辆维修费用后,扣除平时住宿、吃饭等花销后,按照约定车主、驾驶员、副驾驶人员以4:4:2的比例分赃。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范利芳、邹玉强等人驾驶小轿车从广东来到重庆,在重庆市内环快速巴南路段、南环立交等路段,驾驶车辆故意碰撞行驶中的他人车辆,人为制造剐蹭事故后,用语言威胁等手段,向他人索取车辆维修费,共计实施作案4次,索取现金7900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6名被告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范利芳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邹玉强有期徒刑三年,邹运平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郭泽民有期徒刑二年,张伟权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石震华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李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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