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社区3天里
11位居民给住址开证明
朝阳西路33-5-1-501和常乐新村C5-1-501、朝阳西路33-8-4-502和常乐新村C8-4-502、光明小区B4-3-401和朝阳西路77-3-401……如果现在告诉你,这些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地址其实是同一处,而且都在有关部门的正式档案记录里,你会不会觉得不可思议?
6月中旬的一天,富强社区居民王先生想卖房子,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他发现,房产证上写的住址是常乐新村,而户口簿上写着的却是朝阳西路,因为这个“偏差”,他的房子迟迟不能过户。他先后问了住房局和派出所,住房局说派出所开证明才能更正地址,可去了派出所则被告知无法出这个证明,无奈之下他找到了社区。
令王先生没想到的是,在他来的前后3天内,富强社区竟然有11位居民因为和他遭遇了同一件事而到社区要求开证明,这些人有的是为孩子上学报名,有的是为了办贷款,还有的跟他一样想卖房子,都因为房产证和户口簿上地址不同,办不成事。
开具这种证明
并不在社区的权限之内
“一般而言,这种情况多出现在稍微有些年头的小区中。”富强社区工作人员说,常乐新村是一个有近20年历史的住宅区,不算新小区。当初建设的时候,开发商给小区各楼确定了楼号,后来这些住址就被写入了房产证,但是这个住址和公安部门所登记的住址是不同的。此外部分小区的物业公司入驻后,为了规范管理,也可能给各楼重新编号,于是就出现了同一个住址有两三个名字的情况,从而导致居民在房屋过户、子女入学、办理贷款时遭遇难题。
“这是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为此也跟有关部门沟通过,但是要变更统一这样的信息并不容易。可是居民要办的还都是急事,特别是小孩上学,更是耽误不得,他们的焦急心理我们十分理解。但严格来说,证明两个不同的地址是同一处,并不在2014年市民政局下发的《城乡社区盖章证明项目准入目录》规定的21条社区可以开具的证明范围内。但是居民不理解,他们常反问我们,如果社区不给开这个证明,你们告诉我该去哪儿开?”江化社区一位工作人员说。
社区被夹在其中
每天都在左右为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样的证明让社区深觉无奈,当初在给小区编号的时候,社区并没有参与也无权确定,现在又要社区证明“此处是彼处”,要知道,一份证明开出来是要承担风险的,心中有犹豫,但居民们的难处又近在眼前,因此很多时候不少社区都是咬着牙、硬着头皮盖章。
“政府授予社区开具的证明权限只有21项,在各个社区都是可以查到的,按理说不在这21项里的证明我们可以不开,但居民办事也实在不容易,这真让我们左右为难。”江化社区工作人员说。
几经周折,王先生总算拿到了自己想要的证明,但他十分担心今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这个问题,积极沟通协调,把档案中的地址全部统一起来,不然谁有时间整天跑这些令人无奈的事啊。”
原标题: 户口簿房产证登记地址不一样 居民跑断腿求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