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监管信息盒制度,就是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业主)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统一装在一个资料盒内。入盒的资料主要包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日常监督检查表格、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有关处罚文书、抽检资料和企业执行GSP的有关主要资料等。监管信息盒必须摆放在药品柜台上,方便消费者翻阅、查询。实行药品经营企业监督信息公示牌制度,就是将常用法规、企业承诺、信用等级、举报电话、主体责任人、执法人员姓名和照片、动态检查情况等内容,印制到统一制作的牌匾上,悬挂在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
目前,市食药监局已经制作100块监督信息公示牌、100个监管信息盒,首批下发药品批发公司和较大药店,其余的要求各县(市、区)局在9月底前全部制作、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