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山村村民曾长良、曾友生、徐小华、徐发荣等人,手中握有大量的可以“证明”村支书徐某某涉嫌贪污犯罪的证据。今年年初,村民们向镇党委书记胡水兴等领导递交证据和反映材料,请求镇党委对涉嫌犯罪的村支书进行撤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但是,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镇党委对于村民的举报都没有进行正式的回复,也没有处理结果。引发村民们的严重不满,村民们认为镇党委领导包庇村支书。 2015年8月1日,曾长良等几位村民再次到镇党委书记胡水兴的办公室反映情况,请求胡水兴拿出针对村支书的调查结果。当村民们引用十八大关于反腐的决议要求胡水兴贯彻执行的时候,胡水兴却说,“我送你们一句话,有些事不可全听,不可不听,不可全信。”村民问胡书记到底要不要听,胡水兴回答:“不是说习近平说的,宪法还规定法律面前要人人平等,实现得了吗?”村民回答,“不平等就是要争取平等。”胡书记回答:“还要有个过程,还没到全民平等的时候。。。。。。” 村民们向新闻媒体人员提供了与胡水兴进行上述对话的录音。新闻人员向胡水兴核实上述对话内容,胡水兴先是予以否认。在听了录音之后则改口称,那是村民进行剪接、移花接木的内容,不可信。 村民回复:如果认为录音是剪辑的,可以请司法机关来进行鉴定。 新闻人员查阅《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2015年4月24日颁布)的第一条第一款,有如下规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听从中央指挥,始终对党忠诚,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背离中央要求另搞一套,不得对党中央大政方针妄加评论、口无遮拦,不得公开发表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不得散布传播政治谣言,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村民说,到最后,胡水兴竟然对村民说,请求看在他这个镇党委书记的面子份上,放村支书一马,不要再举报了。 村民们说,他们手中掌握的材料可以证明,村支书涉嫌贪污的款额巨大。 根据胡水兴在此案中的表现,村民们认为,胡水兴妄议中央政策,应该受到查处。更为重要的是,他对于村民提出的调查涉嫌贪污的村干部的要求,不理不睬,没有给出书面调查结果,胡水兴的行为,涉嫌不作为,应该受到上级部门查处。 关联文章:抚州村民实名举报村支书送礼清单 链接:http://www.cnzcwz.com/a/fazhi/20150407/161.html (如果上述链接不能点击,请复制链接放在地址栏里搜索可以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