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
www.ciftv.com)消息:日前,徐州市贾汪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终结一起猥亵少年儿童恶性案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被告人霍某某,男,1935年生于徐州市贾汪区某镇农村,老伴于多年前离世,几个儿子也分别在外地打工,留下他孤寡一人在村里居住。2015年春月,被告人霍某某采用哄骗的方式将邻居家的一名7岁幼女贝贝(化名)抱到家中沙发上,进行猥亵,并威胁其不要向外人诉说。春节过后,被告人再次在其家中,强行将在附近玩耍的幼女(贝贝)拖拽着抱到自己的床上,在贝贝极力挣脱无果的情况下,实施猥亵。事发后,贝贝哭着跑回家告诉了奶奶。贝贝的奶奶遂通知其他家人,相继找霍某某质询、斥责并告诉了霍某某的子女。本来相处融洽的邻里关系顿时闹得不可开交,霍某某的子孙也深感愧疚和无比难堪,在诚心向贝贝家人道歉的同时将霍某某带至镇派出所投案。
贾汪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后,将材料移送至检察机关。贾汪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霍某某猥亵儿童,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第3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依法提起公诉。
贾汪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于2015年9月25日下午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这宗案件采用不公开开庭审理终结。鉴于霍某某已年满75周岁、具有投案自首情节且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霍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记者:蔡广银 通讯员:马丽萍 周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