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消息:“市区现有8家渣土车运输企业、293辆车(登记备案);混凝土企业30多家、近700辆车(不完全统计)。”这是盐城晚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的一组最新数据。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各项基础工程以及落户市区的大型企业项目建设不断增多,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工程车辆日益增多。这么多车进入市区,加上一些渣土车驾驶人超载、超速、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滴漏抛洒等交通违法行为日益突出,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市民反映强烈。近日,市交警支队出台的“六禁”措施就有严管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这一条。
禁区:
有通行证也要受限行
上月中旬,市交警支队出台“六禁”措施之一就有“禁渣”。警方公布的市区渣土运输车及混凝土搅拌车等专项作业车禁行区域图显示:希望大道以西、新都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禁行。凡需在上述禁行道路运输渣土的,须到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分别办理准运证、通行证方可按照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混凝土搅拌车凭施工供货合同到市交警支队办理通行证,按照核准的路线、时间通行。
同时,盐城晚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渣土车晚间6点至清晨6点,禁止在市区通行。这一系列措施看似给这些专项作业车上了一道“紧箍咒”,但“紧箍咒”戴上后效果如何,这还需时间验证。
监管:
由“追车”变“控车”
对于这些专项作业车上路运输,管理部门在管理上推出了哪些新措施,与老规定相比新规有怎样的变化?
“以前的管理模式是以城管行业管理部门牵头,比如乱抛乱洒归城管部门查处。我们交警部门主要查处这些车的超载、超速、逆向、闯红灯等违章违法行为,查获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扣分、罚款,超载车辆一律要求进行驳载。”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大队长陈兆卫这样告诉盐城晚报记者。“说得形象一点,就是路面执勤民警只能设卡查处,每天‘追着’这些车辆跑,这样的管理模式肯定有“漏网之鱼”,一些违章违法行为未能查处到。只有从源头上全天候对这些车辆进行实时‘监控、监管’,才能真正降压这些车辆的事故,才能保持路面清洁,美化城市环境。”
今年8月,五大队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和渣土车运输企业开展“地毯式”摸排,实行渣土车管理“一车一档一办证,人车路三管齐下”的全程监督管理模式。同时,要求企业在工地门口必须要建立洗车场地,车辆的车身必须清洗干净,不得超重、超高运输,保持车辆行驶路面的沿途清洁。
定期通报渣土车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隐患,特别是对查处的渣土车违法驾驶人及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引导,讲解无通行证、涉牌涉证、放大号牌不清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在渣土车上安装GPS进行定位,结合路面视频监控,发现有车辆违章,立刻通报到所属企业。对于违规违章车辆,建立了专门的免费停车场,车辆全部停放在停车场内,通知驾驶人员到五大队接受查处。截至目前,已有37辆车次,被停到免费停车场并接受处罚。
8月1日以来,五大队对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共扣留整改违法车辆123辆、处罚41人,辖区路面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减少。
目前,五大队的管理模式已在市区全面推广。
事故:
每年有数人倒在车轮下
盐城晚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了解到,每年市区都会发生数起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大队重案侦缉队民警曹红春给记者列举了这些车辆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一是超速超载多。受经济利益驱动,渣土车超载、多拉快跑可谓是“家常便饭”。二是疲劳驾驶多。渣土车驾驶员经常挑灯夜战“连轴转”,疲惫不堪“把钱赚”。三是车辆改型和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多。为获取最大经济利益,私自将车辆改型、聘用证驾不符的驾驶人或是有意安装可以自动调换真、假车牌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四是随意停车、掉头多。有些外地渣土车,缺乏交通安全常识,为自己行车方便,不顾禁止标志,我行我素。
多拉乱跑、沿途抛洒危害性是非常大的。沿途抛洒后使路面湿滑、坑洼不平,很容易导致后面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这些车都是一个车队多辆车同时出行,发生事故后给警方调查取证带来的难度可想而知。而超载后,车身重量加大,车辆的机动性能迅速下降,方向盘压力大难操控、刹车机动距离加大,遇到突发情况根本无法处置。
曹红春给企业主和驾驶员提出几点建议:车辆要定期检测保养,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做到定时、定点、定位检查;为便于监管,可安装行车记录仪,每天下载后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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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车侧翻压扁轿车
2013年4月1日凌晨1点30分,在市区西环路与南纬路的十字路口,一辆渣土车与轿车发生碰撞,渣土车侧翻压向轿车,致轿车内三人当场死亡。
事发后,交警和消防官兵很快赶到现场,调来两辆吊车,将渣土车挪移后清理轿车上的泥土,车内三人才被抬出。
警方调查得知,当夜,王某驾驶苏JBC1XX重型自卸货车,沿市区西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南纬路交叉口处,与成某驾驶沿南纬路由西向东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后重型自卸货车向右侧翻碾压轿车,致成某及轿车内的孙某、施某当场死亡。三名死者中,年龄最大的29岁,最小的21岁。
这起恶性交通事故发生五个月前,2012年11月份,一辆渣土车在西环路与苏亚路交界处由于处置不当,侧翻砸中旁边的小轿车,致轿车内的两人当场死亡。
警方提供的事故现场照片。
方向盘“锁死”撞死人
2014年6月6日下午4点多,亭湖区新兴镇境内的新南砂石场丁字路口,一辆混凝土罐装车因车速太快,与同方向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一人当场死亡。
警方调查得知,死者陈某,50多岁,当地人。当天,陈某开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准备去附近的小学接放学的孙女。经过事发地时,与电动自行车同向行驶的一辆混凝土罐装车,突然从陈某身后撞过去,直至车辆冲入路西河中,车身斜靠在岸基上才停下来。
事后,警方对肇事车辆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肇事车辆方向盘被故障“锁死”,无法正常转向。肇事驾驶员周某承认,肇事车车况不佳,已很长时间没有全面“体检”了。事故发生瞬间,无法正常操控方向盘避让前方的电动自行车,导致事故的发生。
拐弯疏于观察酿事故
2014年12月18日早晨8点35分左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市民报警:在市区开放大道与南环路交叉口,一辆号牌为苏J061XX渣土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
事发后,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经查,季某驾驶苏J061XX渣土车沿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开放大道交叉口右拐弯时,与同向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仇某当场死亡。
警方认定:季某右拐弯时疏于观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今年6月16日,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