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审查陈女士递交的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书,依法发出了苏州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张某威胁、骚扰、跟踪女方及其亲友。
今年11月初,市法院少年庭依法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男方张某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曾因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妻子陈女士认为丈夫张某的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故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法院审理阶段,张某多次对女方跟踪、骚扰、威胁,甚至召集多人在法院门口企图非法限制陈女士人身自由,后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2天。男方张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女方陈女士的正常生活与安全。经陈女士申请,市法院依法发出了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威胁、骚扰、跟踪女方及其亲友,裁定有效期为3个月。
市法院承办法官在向男方送达保护令时,对其进行了法律释明,告知其若夫妻感情不和,可协商冷静处理,切不可采取违法行为。收到该“人身保护令”后,张某表示对之前不理智的行为感到后悔,并会自觉履行该保护令,与陈女士正常沟通。为确保该保护令的切实履行,法院还向双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送达了“人身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