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报
当地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见义勇为行为、接处警中发现的其他见义勇为行为的申报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民政、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林业、水利等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抢险救援见义勇为的申报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对本单位人员的见义勇为行为可以申报,或者根据性质函请前款所述主管部门申报。
个人可以要求上述部门对本人或者他人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申报。
申报期限
见义勇为行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报。
哪里确认
县(市、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是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机关。
如何奖励
1.有一定贡献的
由县(市、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集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2000元以上奖金。
2.有较大贡献的
经县(市、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申报,由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集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1万元以上奖金。
3.有特别重大贡献,牺牲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经县(市、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逐级申报,由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群体、集体)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由省、州(市)、县(市、区)共同以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为标准一次性发给奖金。
4.有重大贡献的
经县(市、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逐级申报,由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集体)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给予10万元以上奖金。(春城晚报 记者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