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财政收入任务,加强形势研判,克服不利因素,积极落实增收措施,实现1月份财政收入“开门红”。
2016年1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05亿元,同比增收2.55亿元,增长7.8%,税收占比93.4%,总量、增量和税比均位列苏州各市(区)第一,其中总量超2004年我市全年收入3.51亿元,超第二位的张家港市13亿元。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财税部门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切实履行职能,依法组织收入,全力保障收入任务完成。在税源管理上,加强与重点税源企业联系,掌握重点税源动向,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组织收入提供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