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消息去年8月,我市市民刘某、朱某夫妇在浙江临安市天目湖地区旅游时,因遭受山洪泥石流,不幸遇难。去年9月17日,市民生保险工程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代表市政府向刘某、朱某夫妇的家人送上了4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款。记者从市委农办及中国人保财险昆山中心支公司了解到,去年市镇(区)两级财政共投入民生保险保费648.49万元,共有25.87万户家庭、76.64万户籍人口纳入民生保险承保范围。一年中, 729户家庭受益,共获得了394万元的保险理赔款。
为了减轻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给市民带来的损失及伤害,2011年11月16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昆山市民生保险工程的意见》,并于2012年1月1日零时正式施行。民生保险实施4年来,我市不断研究民生保障新动向,修订完善承保理赔规则,保险覆盖面日益扩大。记者了解到,去年我市对民生保险实施了新一轮的修订,因考虑到家庭财产保险中,房屋地面装修价格所占比重较大,在保险承保理赔中又分别新增了实木地板、复合地板、地砖,每平方米100元、60元、50元的受损补助金额;考虑电器安全性能,新增触电责任,保障金额为10万元/人。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2年起,我市还将见义勇为项目纳入了民生保险合同范围,并逐年对其修订完善。按照保险规定,凡是发生在昆山市境内的见义勇为行为,均在民生保险赔偿范围内,涵盖昆山市户籍和非昆山市户籍人员,实现了见义勇为奖励与户籍脱钩。同时,去年我市还进一步修改了人身意外保障见义勇为责任,将责任扩展至未伤残人员,新增住院津贴补偿500元/天,最高可获得40天的补偿;其次,对于见义勇为身故或伤残等级1级人员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子女,可享受教育、医疗一次性补助,补助期限为未完成义务教育学年,每学年3000元,以1人为限。
当前,我市民生保险已涵盖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等居民日常生活中面临的各类主要风险,为昆山户籍居民的基本家庭财产和人身意外增加了一道“保障”。从2012年实施至今,民生保险已累计为我市户籍家庭、户籍人口提供家庭财产保障1639亿元、意外保障1.1万亿元,累计支付各类赔款逾千万元,真正发挥了雪中送炭、保障民生的良好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