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

当前位置:主页 > 社会 > 新闻热点 >

昆山人注意!4月1日起机动车登记须达国五标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6-03-02

记者昨天获悉,我市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达不到国五标准的机动车在我市一律不予注册登记。

自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准备购买新车的市民可以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达到国五标准的车型;需要从外省市转入车辆的市民,可在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机动车排污防控中心”栏目下查阅(网址:http://www.szhbj.gov.cn/hbj/fwpk/)具体转入流程。

我市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将对在本市办理新购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达标核查,凡未达到国五标准的车型,不予注册登记;市环境保护部门将对外省市转入的机动车排放标准进行达标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为市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的转入登记提供依据。

    新闻热点

    娄勤俭寄语南通:要努力成为沿海崛

    资讯排行

    网站简介 - 诚聘英才 - 证件查询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电脑版 - 移动端
    Copyright © 2017 中国国际新闻台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本台所刊登的中国国际新闻台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国际新闻台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