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3月8日电(记者 李慧芳 祝阅武)“2012年11月贵州毕节5名流浪男童因躲在垃圾箱内避寒而闷死,2013年6月南京幼女活活饿死家中,2014年12月固始县民政局救助站把 流浪儿童拴在树上,以及微博频频曝出的精神病父母虐待亲生孩子等事件,这一件件事例都是那么的触目惊心,让我们深刻反思着当前我国困境儿童保护制度的不足 与缺失。”这是全国人大代表、万丰奥特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陈爱莲见到记者时的感慨。然而,这些问题并不是某个机构或某个团体所能解决的,其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制度和文化原因。因此,做好困境儿童救助工作应是党、政府、社会和公民共同的责任,各方主体应通力合作建立起完善的困境儿童救助保护体 系,陈爱莲说。

就我国困境儿童救助中存在的问题陈代表指出,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体系不完善。贵州毕节流浪男童、南京幼童惨剧明显暴露出我国困 境儿童救助体系还不完善,以及社会救助和福利制度尚不健全等问题。困境儿童救助资金不足。救助资金的获取是对困境儿童实施救助的前提和保障,没有足够的资 金,相关服务就无法提供和开展,困境儿童也就得不到相应的救助。
综上所述,陈代表关于对困境儿童救助提出自己的想法:加强困境儿童法制建设。困境儿童救助的法律化和制度化,是其救助事业正常运转的保障和基 础。增加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发展困境儿童救助事业离不开资金的保障。政府应当加大对救助事业的扶持与投入,制定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发展规划,筹集专项资 金,用于困境儿童的救助事业。建立困境儿童救助监管制度。政府在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履行困境儿童救助责任的同时,还应加强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的救助监管制度,防止侵犯困境儿童权益行为的发生。同时,民政部门也应当对参与困境儿童救助工作的民间福利机构进行监管,不仅要审核其开办资质,而且对其提供承接政府 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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