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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往盒饭里扔石子讹钱被拘

来源: 昆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6-03-11

■ 案情回顾

2月29日下午,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某便利店老板报警,称一男子在店内买了一份盒饭后离去,过了一会儿,拿着吃了一半的盒饭,说里面有石子,要求加倍赔偿。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涉嫌敲诈勒索的男子许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询问。

经查,当天,许某在便利店花16元买了一份盒饭,然后在路边吃了起来,吃到一半时,随手捡起一块小石子扔进盒饭内,便去找便利店老板理论。本以为即使拿不到10倍赔偿金额,至少也能把饭钱免了,谁知老板竟报了警,许某见状想逃走,被及时赶到的民警控制住。目前,许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专家点评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行为人具体实施的行为可能包含有欺诈因素,但这种欺诈因素仅为敲诈勒索的“由头”或“借口”,而非敲诈勒索的实行行为。换言之,构成敲诈勒索罪,不以是否有“借口”,或者“借口”是否真实为要件。

■ 网友互动

@ada小蜜蜂:现在不少年轻人,因为好逸恶劳,自作聪明,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

@强哥:多好的“行为艺术”,可惜才智用错了地方,结果就只能是被拘留。

■ 案件启示

许某为了一点点钱财,以向盒饭内扔石子的方法进行敲诈,实在不应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从许某的角度来说,身体健康,手脚齐全,若想赚钱,应该找份正当工作,而不是耍“小聪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样的行为只能是给自己的人生增加污点,断送自己的美好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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