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昆山一男子因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3月19日,昆山男子邢某为引起他人关注,在微信群发布消息称:“江苏省昆山市,昨天下午因饮用自来水感染H7N9死亡,年龄25岁,孩子1岁,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隔离,紧急通知,自来水公司已暂停供水,因阳澄湖、太湖水源已被感染。”经侦查,该消息为虚假消息,经微信群等载体传播,给社会造成了一定恐慌。邢某虚构事实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扰乱了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昆山警方提醒市民:应理性对待网络传闻,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如果收到类似信息,请谨慎甄别,不要盲目相信,切莫随意转发、传播,否则有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