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消息昨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我省将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并取消晚婚晚育假。规定婚假13天;对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方产假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延长30天,一共128天,男方护理假延长5天,共15天。此外,草案还明确了“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前提下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三种情形。
据了解,草案在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前提下,规定了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三种情形,即“再婚夫妻,婚前合计只生有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合计生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婚后未生育的;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另外,草案还取消了对申请再生育者的年龄限制,拓宽了再生育者申请的受理范围,由向女方户籍地申请改为可以向一方户籍地提出申请。
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可在地方性法规中保留延长婚假的指导建议,草案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取消了“晚婚生育”和“可以延长婚假”的规定。也就是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都将享有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一共13天。草案中还增加了男方护理假时间,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女方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一共12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