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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常回家看看”成为一种风气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6-04-08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5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精神赡养方面重申家庭成员“常回家看看”的规定,并进一步明确,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要“常去院看看”。如果子女等家庭成员拒不探望老人,老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履行探望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这一生效判决,相关信息将被归入信用平台,给当事人的工作与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据4月7日《新闻晨报》)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2013年7月实施,“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注重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如今已成为共识。上海市不仅重申“常回家看看”,还通过信用惩戒方式对“不常回家看看”的子女做出约束,倒逼他们重视、履行对老人的精神赡养义务,这样的举措值得肯定。

  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难题。据全国老龄委数据显示,从2015年到2035年,我国进入急速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将从2.12亿增加到4.18亿,占比提升到29%。目前,我国老年空巢家庭率已达半数,大中城市达70%。儿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面对着“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生活常态,孤独和寂寞难以排解。老人家中去世多日无人知晓、老人免费租房给学生让其陪自己聊天、老太太坐公交兜圈打发时间等消息屡见报端,足见当前许多空巢老人的无奈和辛酸。

  目前,尽管各地通过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组织空巢老人聚会交流、社区定期上门看望等方式,让他们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关怀,但亲情的滋润是无法取代、不可缺少的。“百善孝为先”,不让老人“空巢”又“空心”,是我们当前最为迫切的孝道。有人认为,尽孝主要靠自觉,强制未必能见效。其实不然,只有通过法律规定,通过信用机制介入,强调子女的精神赡养义务,才能起到引导作用,进一步规范不孝行为,让“常回家看看”成为一种风气。

  “有事没事,常回家看看。”工作忙不是借口,抽出点时间,平时多打打电话,陪父母聊天、问候父母平安;逢年过节回到家中,和父母一起忙忙家务下下厨、唠唠家常散散步。尽孝是责任、是义务,每个子女都应“常回家看看”,让父母的晚年更加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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