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该规定,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市民申请事项过程中产生超时办件,或将被追责。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过程中产生超时办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责:(一)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设置前置条件的;
我市出台网上办事大厅超时办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中国亳州网-亳州晚报讯 市监察局近日印发了《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超时办件责任追究规定(暂行)》。根据该规定,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市民申请事项过程中产生超时办件,或将被追责。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全市网上办事大厅、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过程中产生超时办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责:(一)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设置前置条件的;(二)利用技术手段,故意设置障碍刁难的;(三)除因系统故障、法律法规等客观原因,不及时回复当事人或报告处理的;(四)有牟取利益不廉洁行为的;(五)其他应当追究的。
另外,单位年度内发生5次以上超时办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该单位相关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超时办件核查过程中,不负责任,隐瞒事实,包庇袒护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从严追责;超时办件的核查,依据主体责任,实行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由监察机关下发核查通知单。各单位根据核查通知单要求,调查超时办件的原因、责任、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所属监察机关审核同意后,实施责任追究。
截至目前,市网上办事大厅共入驻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共计6961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5834项,公共服务事项1127项。自网上办事大厅正式运行至今,累计申报事项127.08万余件、办结119.28万余件,群众满意率达99.5%以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