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至21日,我市部分参加积分入学的申请人可进行信息变更。
据了解,近期,部分参加积分入学的申请人在查询积分、窗口材料初审或部门网上审查核分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经市积分办研究决定,符合4月15日前材料初审已通过而房产、职业资格证等能计分的项目而不计分的等6种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流程进行修改(详情可通过登录昆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ksedu.cn/了解。)
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下月15日至21日期间,到所在区镇积分入学窗口申请填写《昆山市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变更信息申请表》。经批准后,申请人带好监护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社保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将《申请表》交市积分入学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再交技术部门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