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千方百计加快支出进度“稳增长、促发展”。积极筹措资金,全面盘活存量资金,集中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力争上半年支出进度达到60%,9月底前达到90%。
对各类上级专款,加快拨。制定上级专款限时拨付制度,中央和省下达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原则上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确定分配办法,1周内资金拨付到位。对发展专项资金,提前拨。对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发展类专项资金,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对分配办法、审批流程、时间节点“三公开”,并根据历年分配情况提前下达区级财政。对民生政策资金,超前拨。对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弱势群体生活补助等,试行提前半个月发放;对扶贫帮困资金,确保6月底前精准确立帮扶对象并将资金拨付到位。对涉农补助资金,全面推行“一卡通”直接支付,减少中间环节。对专款专项支出,督促拨。
建立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按月统计上级专款和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并通报至相关主管部门,明确支出进度与次年预算安排挂钩,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