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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全会精神 推动协调发展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6-08-04

昨天上午,苏州市副市长、昆山市委书记姚林荣主持召开十三届市委第1次常委会,传达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苏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听取全市环境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苏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会议指出,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总结上半年工作,明确下半年任务,研究部署省委换届工作,对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省城市工作作出部署,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省委书记李强关于城市工作的讲话,深刻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市工作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特别是以“六个优化”多维度阐述了做好城市工作的整体要求:优化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城市现代功能、优化城市文化特色、优化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治理服务。苏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提出,接下来要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确保经济发展稳中有进、进中提质;聚焦创新驱动,找准转型升级的切入点和关键点;更新开放理念,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致力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注重均衡协调,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把握趋势规律,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会议指出,今年是“十三五”发展头年,良好的开局是成功的一半,下半年工作尤其重要。要认真学习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苏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找准定位,更加突出创新和开放的“双轮驱动”,注重高端要素集聚与高端产业发展的“相辅相成”,推动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的“融合催生”,实现企业追求与政府支持的“同频共振”,努力以创新驱动的新成效实现转型升级的新突破。

会议还听取了全市环境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就进一步做好环境治理工作,姚林荣指出,要更加注重协调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和群众利益作为代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环境治理问题,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引导企业把握正确发展方向,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全力、快速处理好环境信访交办案件,务必做到“上下满意”,尤其是群众的满意度;要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三大“百日行动”,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一批常态化的工作制度,理清工作思路及重点,务求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追责力度,依法查处和严惩违法企业,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坚持依法依规、党政同责、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姚林荣指出,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夯实监管措施;对挂牌督办的问题要快速处理、整改到位,对粉尘企业、危化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百日行动”深入推进,持续放大“安全生产检查月”效应,在全社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强大舆论氛围;研究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在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上取得新突破,着力提升企业管理、政府监督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安委会综合协调作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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