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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走私武器判无期
刘行中表示,刘大蔚以前收藏的枪很多,但都是打塑料子弹的,打出去,连家门口电线杆子上的鸟都够不着。
“变化发生在儿子去深圳玩具厂打工以后。”刘行中回忆,2012年的一天,儿子在厂区附近捡到一张广告卡片,上面写着仿真枪收藏爱好者的电话。刘大蔚好奇,就打了过去。对方说“有仿真枪卖,比你厂里的做工好一点”。
2014年7月,对方给刘大蔚打来电话。当时他在大竹县老家等候征兵,就想着买两支收藏一下,但对方说“20支起售”。刘大蔚在网上看到对方传来的仿真枪图片后,越发喜欢,就征求父母意见。
刘行中说,儿子解释了很多遍,“就是一些做工精致的仿真枪,用来收藏的。”
对于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刘行中夫妇难以接受。他表示,儿子付款后没几天,对方就通知说“交易取消了”,钱也一分不少地退回来了。“他甚至连这批‘枪’的样子都没看到,怎么就被定性为‘走私武器’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