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通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在学法守法用法中更有获得感——
法润盐城,处处绽放和谐花
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年来,我市突出特色,继承创新,丰富载体,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以法治创建引领基层实践,全面提升群众法律素养。
“锣鼓一响、普法上场,二胡一拉、送法到家”——这是流行在盐阜大地街头巷尾的一句顺口溜。市县两级普法主管部门会同文化部门和艺术团体,结合每年组织的法治文艺巡回演出,指导文艺团体进行创作,推出了一批反映时代精神、富有生命力、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法律知识贯穿于小品、相声、歌舞、淮剧等各类节目,台上唱、台下和,群众入心入脑、过耳不忘。
全市组织开展了“百万学生带法回家”、“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延伸普法触角,印制精美的普法课程表、普法承诺卡给青少年学生带回家,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以及家长共同接受普法教育。
“百案说法村村行”活动是我市推进农村普法工作常态化、品牌化的一项创新举措。活动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将涉及各行各业、经常发生的身边事、身边人等一些典型案例,制作成100个以案说法的宣传展板,在乡村田头巡回展出,让广大农民群众从中受到教育、启迪和警醒。同时,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级“学法用法模范户”创建评比活动,全面推广“农村学法中心户”“农民工学法俱乐部”“农民法治画基地”和“农民快板队”等经验做法,以灵活多样的普法形式,促进农民学法用法。
我市坚持把民意需求作为法治宣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普及法律知识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政府主导向社会自觉转变、粗放普法向精准普法转变。
射阳县洋马镇根据三峡移民集中的特点,成立“移民法治驿站”,聘请移民群体中的权威人士、兴垦村四组村民小组组长向以润为站长。该站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移民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特别注重普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逐步引导移民学法、懂法、用法。
“我们这个法治驿站免费为移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积极帮助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引导他们依法合规维护自身权益。”8月17日,向以润介绍说,对能够解决的,及时帮助协调利益关系,予以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采取诉调对接、部门联动机制,引导移民通过行政复议、司法诉讼等渠道化解矛盾纠纷。今年6月,洋马镇贺东村两位三峡移民因房屋、田地产权问题多次发生争吵,互不相让。当地村组干部多次上门调解无果。了解情况后,向以润主动前去化解了他们之间的纠纷。
“移民法治驿站”是射阳县“法治驿站”建设的一个缩影。目前,该县已建成“法治驿站”180个,其中有“移民法治驿站”“蒜农法治驿站”“果农法治驿站”“渔民法治驿站”等行业性法治驿站。
盐都区“夕阳红”普法宣传队成立于2003年4月,由10多位退休老同志组成。13年来,这支队伍进校园、到社区、跑企业、入农户,以各种方法义务向居民宣传法律法规50多万人次,参与化解涉及青少年的矛盾及劝阻其集体上访百余起,结对帮教40余名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诚信守法示范户评比,是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创新之举。
近年来,阜宁县不断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在全县开展诚信守法示范户创评工作,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知法,引导他们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激发法治社会正能量。2015年,全县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数和矛盾纠纷总量同比下降6%、8%和12%。
如今,人人争创诚信守法户的氛围在阜宁已经形成。望着一夜之间死去的三头母猪和几天未进食的十头仔猪,板湖镇郑朱村养猪大户朱宏满脸愁容。对于这个生态猪养殖大户来说,这个打击是巨大的。有人劝他:“保险公司人来鉴定后,死母猪每头可卖几百块钱,如百十斤以上的猪不出手,损失大了。”朱宏对“好心人”说:“感谢你的好意。死猪病猪卖人,这不仅不道德,而且触犯法律,我不会做,我也相信更多人都不会做。”于是,他二话没说,就和家人一起将死去的母猪深埋。
“‘诚信守法户’的称号村民特别在意。农村人也讲究面子,一块金牌挂上去全家面上都有光。现在大家都在比谁家挂金牌、谁家没有挂牌。”8月16日上午,阜宁县沟墩镇丰渔村党总支书记陆凤兵举了一个例子:有位村民因为赡养老人的问题,被取消了当年的“诚信守法户”评选资格。他就觉得做什么事情都不自在,主动找到村委会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今年的表现还行,应该能评上。”自从开展争创“诚信守法户”活动以来,丰渔村农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依规反映诉求,社会氛围和谐,邻里、群众纠纷也少了。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需求更加迫切也更加细化,传统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模式已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要求。为此,全市各级司法部门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建湖县根据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的需要,积极探索普法新模式,将司法行政工作的触角向农村基层延伸,在村民小组和社区居民小区建立法律服务社,成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载体。法律服务社在群众家门口,社里有法律服务、土地确权流转等资料台账,村民利用串门、小聚娱乐、夏日纳凉等空闲时间,就像逛超市一样便可接受法律知识教育,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律熏陶,培育法治信仰。
东台市人民法院将60名法官分派到村居担任编外村长,上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决各种纠纷,参与社会管理。这些“法官村长”对于依法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巡回审理,或者协调其他法官到村中巡回办案,用村民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同时,开设法制讲堂,深入农村集市、村居等,现场讲授法律、答疑解惑。“农村群众对这些主动上门的‘法官村长’打心眼里亲近。他们讲的法制课很实用,指导性也强。去年我们村发生的7起比较大的矛盾纠纷,在‘法官村长’的参与配合下全部化解,成为‘无讼村’!”许河镇许乐村党总支书记崔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