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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教育局、新区一中 违法设立“校中校”敛财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6-09-29

 教育圣洁之地岂能成为“敛财腐败的温床”!学校,教书育人,是弘扬社会正能量的场所,是“圣洁之地”,岂能成为贪婪敛财的“温床、乐园”!如果教育系统的领导沾染上铜臭味,那么教育的纯粹性和纯净性将荡然无存。然而有些教育系统的领导还真是整天绞尽脑汁,想尽办法在他们暂时所管辖的区域内最大限度地榨取钱财。什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师风、辛勤园丁,都没有“财”重要。

  近日澳籍华人,澳大利亚共同成就国际文教集团中国区总裁——陈鹤(CHENHE),实名投诉、举报,揭露苏州高新区教育局伙同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违法开设“校中校”,借此变相敛财、严重腐败的事实真相:

  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新区一中)位于苏州高新区中心区域,苏州乐园南侧,汾湖路109号。我们透过新区一中校院围墙清晰的可以看到校园内在斜对学校大门的“健行楼(3)”二楼立着醒目的标牌“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政府教育部、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QCE海外学校”。此“QCE海外学校”和“新区一中”共同使用“一中”的教学楼,同处在一个校园,共同使用着一中的教育器材、设备、宿舍,共同管理账户,完全违背国家教育部四独立的规定。新区一中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江苏省四星级公办高级中学。所有教育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然而苏州高新区教育局公然违法违规授权“新区一中”在公办学校内出租学校的教室开办“民营性质国际班海外学校”,违规设立“校中校”。在新区一中的官网可以看到:“国际部”,在“国际部”网页上是“美国课程”、“国际通行证QCE课程”。

  “校中校”简言之:在公立学校中办私立学校。“一所学校两种制度”即“校中校”。国家对“校中校”一直都是“红灯”高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重申不搞“一校两制”。

  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是国家公办学校,所有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同时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不包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活动。那么苏州高新区教育局究竟能不能批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能不能设立“校中校”?国家教育部《中外作办学条例》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答案是:不能!

  然而苏州高新区教育局、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却以身试法批设了上述项目,开设了“校中校”国际班。那么苏州高新区教育局、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为什么要违法铤而走险呢?——目的很简单,就是大肆敛财!

  澳籍华人,澳大利亚共同成就国际文教集团中国区总裁——陈鹤(CHENHE)实名反映了苏州高新区教育局和苏州新区一中是怎样一步一步“巧”借“校中校”大肆敛财腐败的。2013年10月24日,“苏州新区一中”与澳大利亚共同成就文教集团(以下简称:澳文教集团),签署了《中澳融合课程实践合作协议书》

  2014年02月18日,苏州高新区教育局违法下发“苏高新文教[2014]9号文件”——《关于同意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开办澳大利亚国际课程的证明》,并告知澳文教集体中国区负责人陈鹤该“同意证明”系教育行政批准文件。

 

  2014年05月16日,苏州高新区教育局盖章批准颁发《苏州市培训收费标准备案表》,将“苏高新文教[2014]9号文件”视为办学许可证。

  2014年6月,刘瑜(“中澳合作办学项目”的斡旋、运作、促成者、跟苏州高新区教育局局长陆文耀有密切关系的、自己有个苏州绿豆豆教育咨询公司的女士)向澳方提出教育局陆文耀局长和新区一中朱一峰校长的意思:“中澳办学项目”除了与新区一中已经签订的协议中规定的给予新区一中每名学生每年一万元以外,每年还都要按学生人头数给“平安办学保护费”即每个学生每年1万元给上述教育领导。并强迫澳方同刘瑜的苏州绿豆豆教育咨询公司签订协议将上述款项打入该公司账户,由刘瑜来分配款项。

  2014年9月“中澳合作办学QCE学校”开班,初年招收了22名学生。2014年底澳方不得不如数给“平安办学保护费”22万,并打入了中间人刘瑜的公司账户。

  2014年12月16号,苏州高新区教育局教育处长王承湘、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校长朱一峰为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宴请苏州高新区的几位公办学校的校长(张俊辉,扬山实验中学校长;惠人民,文昌实验中学校长;宋化,新区二中校长),其中由师立新等陪同,宴请费用3896元的账单由“澳文教集团”苏州新区一中项目负担。宴请目的:王承湘和朱一峰同几位校长商量筹划招收苏州高新区的几所公办学校内未读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三学生在春节后(仅读了初三第一学期)到新区一中的QCE高中就读。

  陆文耀、王承湘、朱一峰、师立新、刘瑜、赵慧等团伙为敛财,违反《九年义务教育法》。2015年2月底,该“团伙”用给苏州高新区公办学校初三班主任介绍未读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入读QCE中澳高中班,就给回扣提成的办法,每介绍一个学生给初三班主任3000元提成。后来该24名只读完初二年级课程的学生在陆文耀、王承湘的违规运作下,多数神奇地取得了初中毕业文凭。据在QCE澳洲班没有读完初中也没有初中毕业证的学生讲:“当时初三上学期老师说,上QCE中澳高中班没必要初三毕业也不要初中毕业证”。

  新区一中QCE中澳班财务反映,2015年3月底,师立新当时作为新区一中QCE项目的负责人,让她准备好两个装钱的信封,一个装6000元师立新给了苏州新区一中国际部主任赵慧,一个装12000元师立新给了苏州新区一中校长朱一峰。师立新还给了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初三班主任共计27000元,新区一中老师36000元,还有一个推进人3000元,他们共同受贿金额超过84000元。

  2015年1月,苏州高新区教育局委派该局教育处处长王承湘,作为“中澳办学项目”的“校长顾问”,向“澳文教集团”提出索要三年共计10.8万元的顾问费,即“平安办学保护费”。要求按月给“校长顾问”发工资,澳方在苏州高新区教育局局长陆文耀和刘瑜的多次强迫下,不得不于2015年3月开始给王承湘发放“工资”。至 2015年11月王承湘累计收受人民币2.7万元。

  2015年04月16日,苏州高新区教育局指令苏州澳昆新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苏州高新区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账号491058211728,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高新区支行)支付“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QCE”的“澳大利亚品牌使用费”40万元。

  2015年06月中旬,苏州高新区教育局局长陆文耀、苏州新区一中校长朱一峰,为实现最大化、更隐蔽疯狂敛财的目的,向“澳文教集团”中国区负责人陈鹤施压,让陈鹤把“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交给刘瑜的苏州绿豆豆教育咨询公司全权托管。

  无理的托管要求:每个学生每年8.5万元的学费,要给中间人刘瑜每年每人5.2万元,苏州新区一中每年每人1万元,剩余的2.3万元归“澳文教集团”,此无理托管协议遭陈鹤拒绝后,中间人刘瑜就多次威胁叫嚣:“你不答应托管条件,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就随时会被苏州高新区教育局取缔”。

  2015年11月中旬,陆文耀、朱一峰借托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敛钱财目的落空后,陆文耀局长就授权赵慧(新区一中国际部主任)、师立新等人前往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教育部,非法代表苏州高新区教育局和政府官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陈鹤和“澳文教集团”,以欺骗的手段,使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教育部与其签订“QCE课程授权协议”,并违法审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从我国的行政体制和惯例来看,赵慧与师立新作为非公职人员,无权代表苏州高新区教育局出国访问和交流。我国总理周恩来就曾经训诫过我国政府工作人员,“外事无小事”。苏州新区教育局局长陆文耀以局长的身份和特权来动用苏州高新区教育局授权赵慧和师立新属于严重违规违纪。

  随后陆文耀、朱一峰、刘瑜、师立新、赵慧等团伙将“澳文教集团”中国区开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人、财、物管理权,以欺上瞒下、徇私舞弊的非法手段,未经公开招投标等法定程序,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交给刘瑜托管。实现并彻底达到了陆文耀的目的。而这属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利益输送。

  事实上在“无理委托”遭拒时陆文耀、朱一峰、刘瑜、师立新、赵慧等团伙就预谋成立公司,把澳方踢出去,他们团伙自己操作。随即在2015年12月成立了——苏州领拓环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瑜和师立新出任股东,刘瑜担任法定代表人,彻底实现陆文耀利用职权非法利益输送、徇私舞弊、大肆敛财的目的。(近期“风声”紧,刘瑜就找了个壳,将股东让其他人担着)

  据苏州新区一中QCE中澳班的学生讲:2016年2、3月份,QCE中澳班的学生们发现他们使用的书籍存在严重的问题——掉页、错字、印刷不清、错页、漏印、错行等非常明显的盗版印刷问题,学生立即反应给新区一中校长朱一峰,朱一峰校长没有调查就说:书籍没问题,都这样!他们每个学生书籍费2480元,100来个学生,几十万啊!明显盗版书籍,朱一峰校长睁眼说瞎话,愣是说“书籍没有问题”!

  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为敛财,违规任命没有教育经验、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师立新担任项目执行校长,师立新都说和刘瑜上过床(其亲口说的录音为证),如此的人品根本就没有资格做人民教师,更何况担任执行校长!苏州新区一中违反了《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二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教育、教学经验,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聘任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经审批机关核准”。

  据QCE中澳班学生家长反应,当时QCE中澳项目里有个叫刘瑜的老师贪污了170万,在QCE学生家长微信群里“一中”明确提出刘瑜贪污了学生学费170万与一中学校无关,并且刘瑜被开除出学校,但可笑的是:半年后这个刘瑜不但又回到了学校,并且成了QCE中澳项目的负责人!这个家长们当然疑惑,但陆文耀、朱一峰等人清楚,刘瑜是他们一伙的。

  在2014年和2015年刘瑜还多次向“澳文教集团”中国区负责人陈鹤说,为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批准,她向江苏省教育厅等位于南京的省政府部门每次都送礼人民币10万元以上,并强迫陈鹤给她钱,被陈鹤严辞拒绝。

  苏州新区一中欺骗性的招生宣传,我们在“苏州新区一中QCE”的“校园简介”中可以看到:“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政府官办学校,值得信赖。QCE课程由昆士兰州政府教育部直接负责管理并提供最佳质量保证。无缝对接一流西方大学,免大学预科,省钱、省时、省力、直升大不走弯路。QCE课程是国内唯一有西方教育法保证的西方政府官方办学项目。优秀毕业生可以被哈佛、耶鲁、牛津、剑桥、墨尔本大学和昆士兰州大学等国际著名大学直接录取。”查验发现,该“新区一中QCE”将共同成就文教集团以往运行澳洲其他课程项目的优秀毕业生宣传为自己的毕业生和办学成绩,构成对新招学生和家长的严重欺骗,还构成对相关优秀毕业生和“澳文教集团”的侵权。微信公众号“新区一中QCE”的招生、宣传内容严重失实,明显误导、愚弄中国学生和家长、教育部门和社会公众。

  国内著名律师、松洲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郑吉文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无审批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授权和能力;对于行政机关,李克强讲过,法律亦是如此规定,那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违法越权审批中外合作办学的行为无效;作为基层教育、物价的主管部门,明知自己不具有审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法律授权和能力,将苏高新文教[2014]9号文件虚构成办学许可证,违法越权作出《苏州市培训收费标准备案表》,严重损害了当事人、国家、社会和实际入读QCE澳洲班学生的合法权益。因陆文耀的滥用职权无效审批,已经造成二十多名学生退学和转学,甚至失学,造成学生和家庭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以及延误终身的学业伤害,学生和家长怨天载道,却又投诉无门,在他们的权势面前,实属弱势群体,有苦只能往肚子里边咽;造成十多名教师下岗或终止劳动合同;给学生造成了不良的身心危害,给学生家庭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给国家和国际社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相关人员和单位存在严重非法利益输送、渎职腐败、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教育局的存在是为了保证教育的公平,保证公办教育资源的有效调配,并且能够监督学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但苏州高新区教育局却伙同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共同参与敛财腐败,整个苏州高新区教育局、苏州高新区部分公办学校能够在苏州高新区的土地上沆瀣一气地做着为人所不齿的事情而淡然面对,能够如此的无法无天,确实让人十分“佩服”!这样的心态实在是“好”的很!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生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发展。但是现在的苏州高新区教育局却和国家政策背道而驰,把学生和学校当成了他们赚钱的工具,视学生和学校成为了商品和他们只顾敛财的牺牲品。如此的教育局领导,如此的学校领导必须要从严处置。“圣洁之地”岂能流入腐败脏水!学校不容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学校应该清风明朗,传递社会正能量,回归教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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