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火如荼开展的城市管理“百日行动”受到许多市民的欢迎,也得到很多管理对象的配合。然而,在行动开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画面:如推搡、辱骂,甚至暴力对抗执法人员,不仅让城市管理受到阻碍,而且让执法人员身心受到伤害,而一部分抗拒执法者也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现象】
执法遭遇“软硬暴力”
8月29日上午10:40左右,城管朝阳中队对小马路旧货市场占道经营进行日常规范管理。当执法人员来到某电器回收修理店时,店主樊某拒不配合并辱骂执法人员,还将热锅中的滚油泼向执法人员。
为控制事态,执法人员立即对樊某进行控制。在此过程中,樊某持续通过撕咬、手抓、脚踹等暴力方式伤害执法人员,致使5名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同一天晚间7:00左右,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在对中华园北村门口几处流动摊点进行查处时,一摊主夫妇情绪激动,拧开液化气钢瓶阀门,割断皮管,并用打火机点燃,致使6名执法人员受伤。
据了解,城市管理“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城管和交警部门遭遇10余起暴力抗法案件,19名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地受伤,其中还不包括辱骂和轻微推搡等。
除了暴力抗法,一些“软暴力”也让执法人员颇感头疼。9月6日8时许,交警大队城东中队民警在昆嘉路钱塘江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名女驾驶员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三轮轻便摩托车行驶。民警对该女驾驶员进行检查,并根据其违规情况将其带回城东交警中队处理。女驾驶员不服,在中队门口做出堵门、呕吐等行为,影响中队正常工作秩序。后经派出所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女驾驶员才认识到错误并自行离开。
【原因】
法律意识淡薄是主因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抗拒执法行为的出现是由多方面原因引起的。首先,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暴力抗法的主要原因。执法中,不少执法人员发现,当一些被执法者的违法行为被发现时,不但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反而把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看作是针对他们的个人行为,继而希望通过自己的抗法行为来逃避法律的制裁。
其次,个人利益失衡也是造成抗拒执法的直接原因。执法部门维护的是公共利益,而被执法者维护的是个人利益,因此,在个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被执法者往往就会走极端。特别是当执法人员对他们进行处罚,自身利益被忽略或遭受侵害时,其不满情绪极易爆发,就会铤而走险,把执法人员作为发泄对象,抗拒执法。
此外,城市功能不够完善也是造成抗拒执法的潜在因素。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配套功能设施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这既给被执法者的违法行为找到“借口”,也给执法者实施执法行动增加难度。
【律师说法】
暴力抗法涉嫌妨碍公务罪
江苏茂坤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万宝表示,暴力抗法是一些群众或犯罪分子面对城管和警察等部门的执法行动而采取的对抗措施。暴力抗法行为涉嫌妨碍公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就意味着,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被执法者只要有暴力或威胁方式阻碍的行为,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在此次城市管理“百日行动”中认定的10多起暴力抗法案件中,就有16名当事人依法被拘。其中,4人被刑事拘留,12人被行政拘留。
【部门回应】
市城管局:
“三个到位”应对暴力抗法事件
一是指挥到位。中心城区内,按照四个城市管理办事处统一部署,制定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废品收购等专项整治方案,配齐执法力量。各城管执法中队承担整治活动中的具体责任,由带班负责人安排现场执法整治,合理分配执法工作,依照执法流程,履行法定程序,妥善组织现场执法。
二是执法到位。现场执法中,所有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维护当事人权利,监督执法过程。同时,在公安机关研判暴力抗法行为时,提供多角度视频证据,加快案件定性,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配合到位。依托城警联动机制,中心城区内实现整治“全天候、全覆盖”。遇到暴力抗法时,整治组特警第一时间介入,及时控制抗法当事人;民警配合辖区派出所,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城管执法人员将执法程序履行完毕,确保执法严肃性。
市交警大队:
加大对被执法者法律宣传力度
交警大队将在文明执法执勤的过程中,加大对被执法者的法律宣传力度,同时通过“五进走访送平安”“警民恳谈”等活动,借助“昆山交警”官方微信、昆山日报、昆山电视台、昆山广播电台等媒介,加大对系列交通执勤执法活动形势、背景及实施意义的宣传,争取更多被执法者的理解和支持,与被执法者携手,共同创建我市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短 评
暴力抗法“不可取”
暴力抗法事件并不是昆山独有,也并非“百日行动”中才会发生,很多地方、很多时候都会不同程度地出现。
事实上,在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人人都有责任义务遵守城市秩序。有谚语说,当我们抓起泥巴抛向别人的时候,首先弄脏的也是自己的手。暴力抗拒,既伤害他人,也从法律层面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暴力抗法并不可取!
避免暴力抗法,一方面,要用法治思维破解城市管理执法难题,即针对城市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要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管理城市,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城市公共服务供给;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从根本上建立一支知法、懂法、善于用法的执法队伍。通过“法治思维”这根红线,使城市管理者向城市服务者转变,从而让被执法者感受执法者的不易,让执法者感受被执法者的艰辛,减少暴力抗法诱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