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该县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建立信息预警、信息上报、应急处理、责任追究等机制,健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并与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乡镇(办)、宗教活动场所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职责。
健全联系制度,强化工作指导。通过建立县领导联系宗教界人士制度、民宗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制定管理财务等制度,健全工作档案,研究解决宗教领域的疑难问题。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管理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学习先进管理经验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整体管理能力和水平。去年以来,该县共举办宗教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6期,受训人员达1000多人次。
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稳妥事件处置。按照宗教活动安全管理属地原则,实行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人事调整、大型物资购置、非通常宗教活动举办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辖区举办非通常宗教活动履行安全预案审批手续。
注重隐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不安定因素定期排查、24小时值班接访和科级干部带班等制度,实行重要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稳定工作日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坚决把不安定隐患的各种苗头和倾向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