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治建警,切实筑牢忠诚警魂。始终把政治建警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在全省公安机关和市直单位率先成立“两个责任”办公室,多个地市和市直单位前来观摩。完善党的组织建设,建立了副县级支队基层党委。积极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出台《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三年规划》,围绕26个专题认真研讨,明确了改革方向,队伍正规化建设三年布局基本形成。
坚持素质强警,切实提升队伍战斗力。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为主线,市公安局党委带头每周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立足岗位专业训练,以执法能力、警务实战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为重点,组织参加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入警训练班、警衔晋升训练班、专业训练班、干部进修班100余期。
坚持制度管警,切实提高队伍正规化水平。继推出“十个严禁”之后,出台《从严治警从严问责若干规定》,对13种多发易发的违纪行为划定红线。出台《民警日常管理加扣分办法》,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将日常管理与民警评先评优、晋升晋级挂钩,着力解决队伍中的“慵懒散软”等问题。完善廉政谈话和约谈提醒、专项巡察、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了用制度倒逼责任,用制度规范行为。
坚持从严治警,切实打造清正廉洁警队。坚持从严治警思路不动摇,对违法违纪问题,坚持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袒护。积极践行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充分运用谈话、函询、禁闭、离岗培训等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查处了一大批民警违法违纪案例,较好地发挥了案件查办的震慑和治本作用。
坚持从优待警,切实提升公安队伍凝聚力。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从优待警工作,在“一重四关”五个方面,全力做好从优待警工作。“一重四关”即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关心、工作上关爱、生活上关照、健康上关注。思想上重视,连续5年公布落实濮阳市公安局从优待警十件实事。政治上关心,提高民警职级待遇,选拔任用了300余名干部。工作上关爱,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成立市公安局民警维权委员会,办理民警维权案件40余起。生活上关照,每逢重大节日,对全市公安英烈、伤残、重病和困难民警家庭开展走访慰问。健康上关注,建成使用濮阳市公安局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1名,兼职心理咨询师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