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无小事,任何时候都要严守安全红线,不能掉以轻心。” 近两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于去年8月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经过各区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一批重大隐患被整治,一批违法行为被惩治,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被关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抓整改
检查消除10万多条事故隐患
依法查处千灯镇恒达物流非法储存的51吨危险化学品、取缔开发区瓦浦河路168号厂区多家非法抛光打磨点、完成张浦镇振苏地区整治……此次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共检查企业1.75万家,签订《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1.62万份,发现主体责任未落实隐患10万多条。
去年8月11日,三大“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市迅速成立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进行顶层设计、总体部署,实行横向11个区镇网格化大检查、纵向11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检查中,各区镇、各部门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加大了整改及处罚力度。一方面实行“清单式”管理,实行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进度上报市安委办;另一方面坚决淘汰安全风险高、基础条件差、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依法取缔关闭生产经营场所95处,将12家危险化学品单位列入关停并转迁名单,也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腾出空间。
据了解,当前,我市已完成隐患整改率96.7%;86处重大事故隐患在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的基础上,计划列入2017年政府 “三级”挂牌督办项目,对这些安全生产“老大难”问题进行根本性整治。
找差距
38条法律法规汇编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企业作为经营主体,要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政府对我们的检查是督促,也是帮助,我们一定积极配合,按照《昆山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须知》的要求,找差距、抓整改。” 在去年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中,昆山永燃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管理部主管李青对前来安全检查的人员说。
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在企业,只有企业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此,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始终紧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这一核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精心摘录国家有关企业主体责任的38条法律法规汇编成《昆山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须知》,连同《致全市企业负责人的一封公开信》发放到企业,解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摆位和“不会做”问题,同时与所有工业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也加大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听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了解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责任制情况,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促提升
33项长效制度提升安全水平
去年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期间,淀山湖镇试点对网格内企业实施“末位淘汰制”,对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处在末端的企业实施严管、细管。如今,“末位淘汰制”已成为一项长效管理制度。
要打好安全生产这场“持久战”,就要实现从以往的突击检查向长效工作机制的转变,通过不断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以高效管理和强大的执行力,保证安全生产。
针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各部门、各区镇建立33项长效制度。其中,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首要前提,突出高风险行业领域,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的通知》;突出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全员安全培训的有效落实,制定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突出安全监管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将推动我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长期稳定向好。
同时,我市还建立联合失信惩戒制度,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依据“黑名单”管理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信用体系管理,以失信惩戒倒逼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