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交警部门与城管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车窗抛物、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小微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拉开我市道路交通及市容环境小微违法行为联合查处的序幕。
2月16日上午7:30,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玉山中队出动5名警力,联合城管队员开展行动,通过定点检查和流动清查相结合,重点对驾驶员、乘客车窗抛物,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以及“三小车”违规上路等小微违法行为进行查处。8:00左右,一辆小轿车行驶至玉山广场附近时,司机向车外扔了一个烟头,被执勤交警当场拦住,在检查完司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后,交警对司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教育,并开具罚款50元,不记分的罚单。上午早高峰期间,玉山交警中队共查处8起交通小微违法行为,查扣“三小车”3辆,处罚车窗抛物2起,处罚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5起。
下午4:45,交通晚高峰时段,交警、警辅与城管队员分别值守在玉山广场附近的各个红绿灯路口。不到一分钟,交警陆柯熹就拦下一辆没有号牌的电动三轮车,检查后发现,驾驶员何某既没有行驶证,也没有驾驶证,并且无牌上路。对于交警暂扣车辆15天的处罚,何某表示自己完全没有这方面的交通意识,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不再违规上路。短短10分钟内,现场交警就查扣了2辆违规上路的“三小车”,并对一名未按规定行驶在机动车道内的电动车车主进行口头教育。城管部门也对一名随地乱扔烟头的市民处以20元的罚款。“处罚是手段,并不是目的,我们希望市民以此为戒,为创建文明城市共同努力。”城管亭林中队队员顾晓青说。
“今天的整治行动只是开始,今后我们将会继续加大对小微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且把同城管部门联合整治作为一项长期运行的重要举措。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平时生活中,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爱护市容环境,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建设美好昆山共同努力。”玉山交警中队中队长戴明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