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类型:敬业奉献类
工作心语:法治中国,是一种信仰,更是一种实践。
人物档案:王宇嵘,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11年进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为花桥检察室员额检察官,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工作,被评为2016年度市人民检察院“服务群众标兵”。
在昆山,有这样一位“下乡”检察官,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使社区检查官成为基层治理中的中坚力量,用实际行动向群众表明自己最真切的“法治初心”。他就是市人民检察院花桥检察室员额检察官,也是昆山第一位社区检察官——王宇嵘。
摆脱“坐堂办案”,深入基层群众
在花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聚福社区居民楼下,经常可以看到一个身穿制服的高瘦年轻人和一些头发花白的老阿姨坐在一起“嘎讪胡”。2013年底,昆山花桥检察室成立,王宇嵘被选中“下乡”,成为一名社区检察官。检察室成立的初衷就是深入基层,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摆脱“坐堂办案”远离基层群众的困境 ,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社区检察官是服务基层的创新做法,没有范例可循,最好的办法就是跟社区干部、群众打成一片,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社区治理难点,
采用群众可接受、能理解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引导群众和基层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助推社区治理法治化进程。
设立“检察官之窗”,提高百姓法律意识
聚福社区是一个拆迁小区,部分群众的观念、习惯未能完全从“村民”转变到“居民”,给基层管理带来一定困难。密切检民关系,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化尤为重要,王宇嵘上任没多久,小区里就多了“检察官之窗”宣传栏、检察官信箱、社区检察官讲堂、社区检察官办公室等便于检民沟通的渠道平台。
前段时间,小区里的狗患问题让社区干部十分头疼,养狗扰民、乱拉狗粪问题被反复投诉。如何解决,王宇嵘开始研究这个问题。他发现,对于养犬问题,从国家法律到苏州法规再到昆山通告都有详细的规定,但这个问题却成为治理难点,归根到底在于没有将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找到症结后,王宇嵘专门为社区梳理了法律规定,在“检察官之窗”内张贴《聚福社区文明养犬公约》,向社区居民发出了《文明养犬倡议书》,倡导居民从现在做起,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同时以“检察官答疑”的形式,对无证养犬,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等问题进行解答,提升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防微杜渐,推动难点问题解决
“花桥大宁购物广场,店铺都开到了地下去了,这万一着起火来可怎么办?”在一次和老乡聊天时,王宇嵘了解了这个情况,于是他专门走访了大宁购物广场,只见原本是地下停车场的地儿被非法改成了商场,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隔间铺子,既不通风也没消防设备,火灾隐患严重。
为了找准解决问题的关键,王宇嵘请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的同事帮忙,利用晚上时间一起梳理相关行政法规,形成了《关于花桥“大宁购物广场”重大火灾隐患的调查报告及预防渎职犯罪的检察建议》一文,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最终,大宁购物广场负一楼被依法关闭,87家商铺顺利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