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设置简易案件审判组、复杂案件合议组的审判组织模式,对案件大类进行指定、个案随机立案分配,使简易案件与复杂案件在立案阶段就能进行初步筛选,进入快速通道,极大地缩短了简易案件的办案周期,办案效率也得到明显提高。记者从市法院获悉,日前,昆山法院全面实行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办案周期明显缩短,简易案件最快三天就可开庭判决。
近两年来,昆山法院积极探索立案随机分案机制,立案法官将案件录入分案系统后,电脑自动随机分给审判团队中的法官,但由于案件完全随机分配又会与案件专业化审判、初任法官审判能力不足等客观因素存在较大矛盾,特别是在去年上级法院提倡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施后,传统的随机分案机制就面临着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直接冲突。昆山法院立案庭与业务庭积极协调沟通,由业务庭按照案由进行案件繁简大类分类,将法官分组设立,由立案庭在大类进行分组随机分案,大类案件中个案复杂的再由业务庭长干预调配的分案机制,既避免了当事人指定审判法官的司法不公现象,也确保了大类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同时庭长手动调配电脑全程留痕,加大了对人为干预的监督力度。
目前,昆山法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民事速裁审判组,在立案初期分流部门简单案件直接进入速裁审判组,审理周期一般在一个月左右,结案周期与速裁组法官人均结案数得到大幅提高。刑事审判组目前也进行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组织,设立专门的简单案件刑事审判组,预设人均结案相比往年翻一番,审理周期亦大幅缩短。
下一步,昆山法院将积极在各民事业务庭推广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审判组的设立,确保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施下仍然做到案件的随机分配,不因效率影响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