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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7-03-20
 四、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17.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坚持农业科技创新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社会性定位,发挥好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高等院校和农业企业的主体作用。构建以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高等院校和农业企业为主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基础前沿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推进玉米、马铃薯、瓜菜花卉、中药材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培育优质、高产、多抗、广适新品种。加大草食畜产业配套技术研发,开展优质牧草品种选育与草产品加工利用、牛羊等畜种改良、安全高效养殖与产品深加工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大可降解地膜和生态保墒技术研发力度。加快研发适宜不同耕作区域的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装备,提高农机农艺融合深度和广度。

  18.强化农业科技推广。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鼓励公益性服务机构拓展服务范围。探索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支持农技推广人员与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开展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加快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智慧农业工程,推进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和农业装备智能化。发展智慧气象,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推动作用,年内科技特派员实现所有贫困村全覆盖。

  19.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落实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制度规定。落实农业科研院所收入分配、人员聘用、岗位设置的自主权,通过“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建立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挂钩的科研人员评价体系,调动和激活创新要素。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建立符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和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农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加强对农业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创业的支持、指导与服务,允许农业科技人员以技术成果入股,开展有偿技术服务,鼓励农业科技人员独立或合伙创办农业企业、产业示范基地和经营实体,从事农业生产开发,参与市场竞争,带动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20.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整合支持力度,健全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制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完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乡村规划建设、乡村住宅设计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专业人才,扶持乡村工匠。深入推进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培养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探索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积极培育农业科技明白人和示范户,提高农业主推技术、主导模式和高效品种的入户到地率。有效整合培训资源,切实加强陇原劳务品牌培训力度。

  21.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科学制定园区规划,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围绕粮食、设施园艺、健康养殖、生态循环农业等,以良种引进、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节水技术等先进适用高新技术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推广。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示范作用,推动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依托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野外试验站点和农业科技企业,今年新建10家以上省级“星创天地”。加强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建立“一带一路”旱作农业和高效节水农业合作示范区,培育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农业科技企业。

  五、补齐农业农村短板,进一步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

  22.持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完善统筹建设和项目管理机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86万亩。允许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指标调剂收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有机肥积造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后期管护工作,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护主体。加快引洮供水二期骨干及配套工程、黄河甘肃段防洪工程、民勤红崖山水库加高扩建等工程建设,做好庆阳马莲河水利枢纽工程和白龙江引水工程前期工作。抓紧修复水毁灾损农业设施和水利工程,进一步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田灌排工程配套率、完好率及灌溉保证率。

  23.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贫困乡村。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供水保证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质量和工程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实施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和“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新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实现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推广应用新型建筑材料,改造提升农村住宅,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年内现有D级危房实现应改尽改。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监管,提高建设水平。创新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24.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基本思路,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灾害预警预报、执法监管、农村产权交易等方面的应用。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大力发展数字农业、精准农业、智能农业,积极推动种养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全过程信息化,加快推进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加强甘肃农工网、农业信息网、“12316”三农服务热线等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数据采集、运算、应用和服务体系。推进光纤到村建设,加快实现4G网络农村全覆盖。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促进农业农村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25.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年内新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0个。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户分类、村集中、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理模式,探索建立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和长效保洁机制。开展以PPP模式推进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引导对生活用水进行处理再利用。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治理和改厕力度。实施农村新能源行动,推进光伏发电和太阳能利用,逐步扩大农村电力、燃气和清洁型煤供给。积极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26.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农村中小学校点布局,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加快普及农村学前教育,扎实推进全面改薄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实双向转诊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全省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目标。建立基层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做到公平公正、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省级补助标准,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和保障机制,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健全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实施重点文化惠民项目,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开展送地方戏活动。

  六、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发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27.落实农业补贴制度。把补贴重点放在主产区、适度规模经营、农民收入和生态保护方面。建立生产者补贴制度,全面落实农业“三项补贴”和玉米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政策。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稳定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能,重点保障主要农作物、饲草料生产全程机械化关键和薄弱环节的机具补贴需求。落实国家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和林业生态补贴政策,争取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范围。

  28.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确保财政支农支出只增不减,增幅不低于整个预算支出增长水平。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推进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改革,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力度,积极利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形式和PPP融资模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采取“母公司+子公司”和“省公司+市县担保代偿基金”的模式,逐步推进市县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建设。拓宽农业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农林水利、农垦等项目建设运营。鼓励探索设立各类农业农村股权投资基金、股权引导基金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加大政府债券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前提下,探索以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业农村建设。对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强化农民参与和全程监督。

  29.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保障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幅高于行业平均增幅。支持金融机构增设县域网点、乡镇营业网点,增加基础性普惠金融服务,力争年内基本实现建制村金融便民服务网点全覆盖。对涉农业务较多的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办法,继续实施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发展村级资金互助社,严格落实监管主体和责任。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探索建立农村信用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加快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推动部门确权信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共享。积极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重组。扩大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保证保险贷款产品。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

  30.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年内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年内基本完成陇西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全面完成陇西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每个市州确定1个县市区同步开展试点。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权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全面完成疏勒河流域水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凉州区、白银区、武都区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任务,开展疏勒河流域水流产权确权试点。

  31.探索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农业农村各业用地。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公开转让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严禁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完善农业用地政策,积极支持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休闲采摘、仓储等设施建设。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

  32.健全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村创业创新机制。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多渠道就业,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新生代、身患职业病等农民工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大力发展县域特色经济和农村服务业,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考、高考的权利,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保障实施范围。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整合落实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用地用电、社会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吸引进城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入农村,带动现代农业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继续做好国家级和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创建工作,鼓励各地整合各类园区资源,建立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开设开放式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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