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3日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徐晏平为市政府秘书长;
沈斌章为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梅梓华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市物价局局长);
丁芳芳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潘 音为市教育局局长;
王志芳为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沈火江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夏文星为市公安局局长;
朱荣章为市民政局局长;
沈晓蓝为市司法局局长;
周建明为市财政局局长;
王 树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全明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戴 健为市规划局局长;
房石磊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安生为市水利局局长;
方 杰为市农业局局长;
黄文鑫为市林业局局长;
褚连荣为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局长;
楼 婷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局长;
宋 捷为市体育局局长;
施会龙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童建华为市审计局局长;
沈昕耀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臧学萍为市统计局局长;
孙虎林为市政府外事和侨务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干永福为市旅游委员会主任;
张伟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闵山明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许 宏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宋 波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凌伯勋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市民防局局长);
鲍 鸿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