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4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锦溪镇党委反馈了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全面,党委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严格,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有待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规范合理。党委“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偏松偏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到位。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千灯镇党委反馈了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不够有力。责任、落实、创新意识不够强。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党的思想政治建设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严肃。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突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不强,作风不够扎实。党风廉政建设重形式、轻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不彻底。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管理上有漏洞。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巴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全面,在责任落实方面还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关不够严格,机关部门选拔用人制度不够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监督责任不全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周市镇党委反馈了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四个意识”树立还不牢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还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合理,村干部队伍较为薄弱,对村书记权力监督和制约还不够;下转A3版 上接A1版 从严管党治党不够有力,履行“一岗双责”有待加强,运用“四种形态”实践不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干部作风建设亟待加强,对动拆迁、工程建设、农村基层“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管控不到位。
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各巡察组组长代表巡察组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着力推进“两聚一高”实践;要尽快研究切实有效的办法,创造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要健全完善“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要强化党的建设,严格落实政治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全面结合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真“学”实“做”,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三是要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管党治党全面从严。坚持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纠正存在问题、堵塞制度漏洞,充分发挥监督治本功能。要驰而不息地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被巡察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一致表态,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决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凝心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充分运用好巡察监督成果,把问题整改与全面深化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生态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把整改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推动发展上,为全力实践“两聚一高”目标、当好全国县域经济发展领头羊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