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后,湖州又有“大动作”。为了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率市文明办、市政府法制办赴宁波、绍兴等文明行为促进立法工作先行地区考察调研,正式启动《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以进一步推进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行为是市民文明素质的外在表现,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根本指标,直接影响城市的公共环境,体现城市的精神风貌,关系城市的对外形象。近年来,湖州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但是非机动车和行人乱闯红灯、行人过马路翻越隔离带、乱停车等不文明现象在不同程度上仍存在,市民文明行为亟待进一步规范和养成。”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文明创建要真正常态化、制度化,不能靠突击,而要靠立法。今年我市将结合实际,探索制定规范市民文明行为的相关条例,以德治法治并举的方式引导和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养成,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去年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在充分认识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在文明城市建设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基础上,激励和促进广大市民养成文明习惯、规范文明行为,形成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为湖州加快赶超、实现“两高”提供坚强的保障。
据介绍,在《条例》立法过程中,我市将强化公共秩序文明行为规范,引导市民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礼仪、文明旅游观光、规范宠物饲养、健康文明上网;强化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引导市民自觉执行垃圾分类处理,遏止非法张贴涂画,推进公共场所控烟,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强化交通文明行为规范,坚决制止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强化社区公共文明行为规范,保持社区公共环境卫生,维护社区管理秩序,促进文明家庭建设,构建和睦邻里关系。此外,我市还将通过积极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市民养成节约资源、低碳出行、绿色消费等生活习惯。“高空抛物、随地便溺、乱扔垃圾、乱贴乱写、养犬扰民等不文明行为,未来都将可能受到更大的法律约束。”市文明办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正在进行立法起草工作,《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后将弥补我市文明行为促进综合性立法方面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