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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兴善 助力公益 阜阳首期公益组织《慈善法》学习交流会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6-09-13
摘要:文/图 :孙永侠 蔚楠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决定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并将每年的9月5日,设为中华慈善日。 9月11日下午3时,阜阳市心连心志愿者协会、阜阳爱心演艺协会、阜阳市颍东区心连心志愿者
   
                  文/图
:孙永侠  蔚楠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决定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并将每年的9月5日,设为“中华慈善日”。9月11日下午3时,阜阳市心连心志愿者协会、阜阳爱心演艺协会、阜阳市颍东区心连心志愿者协会和阜阳市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员公益服务中心、阜阳市人和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等五家社会公益组织在阜阳火车站格林豪泰三楼会议室联合举办了“依法兴善  助力公益”阜阳首期公益组织《慈善法》学习交流会,由阜阳市心连心志愿者协会秘书长吴家颍主持会议。
   本次交流会首先传达和学习了贯彻实施慈善法的精神,阜阳市爱心演艺协会副秘书长王伟、人和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申治海分别从《慈善法》的立法情况、重点内容,以及对慈善行业发展趋势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和解读。各位公益人士围绕贯彻落实慈善法分别交流了对慈善法的认识、体会和建议,就慈善法有关内容互相咨询和请教,发言踊跃、气氛热烈。
  《慈善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慈善专门法,也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参加交流会的各位公益人士都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慈善法》要领,贯彻落实慈善法、依法行善,进一步促进各个社会组织慈善领域的各项促进措施,激励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加入慈善行列,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塑造阜阳慈善事业发展的美好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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