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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租出奇葩事 租来租去房子租“丢”了(2)

2015-06-12 09:34 作者:1
派出所出面调解 租户同意搬走

“一楼租户还拿出一份租房协议,称搬走时间得按协议走。”王明磊说,签署这份协议的是一个姓吴的“房东”,协议的租赁期到今年的9月13日。对于这份协议公交集团并不认可,“房屋属于国有资产,并且使用权是公交集团,别人无权私自将房屋转租,所以这份协议我们无法接受。”王明磊说。

为了能尽早将房屋要回,王明磊多次与一楼租户协商,可对方始终不同意搬走。“我们也想通过法院起诉解决问题,但苦于房屋租赁期间存在多个 房东 ,并且这些人大部分已经联系不到,没有诉讼主体,这官司不能立案。”无奈之下,王明磊决定将一些物品先行放入一楼内,不料租户不仅不同意,还向警方报了警。对此,王明磊也觉得很可笑,“房租没交给我们,还要占着国有资产做生意,我们来要房子还报警,这逻辑是在让人觉得可笑。”为了避免双方矛盾升级,站前治安派出所出面为双方调解此事。

王明磊告诉记者,经过派出所的调解,双方很快达成了共识,公交集团已经可以将物品搬进一楼。同时,租户也会与转租房屋的人协商,返还未到期的租房费用。“其实我们也很理解租户的心情,但是国有资产是必须要收回的。”王明磊说,下一步他还会继续与租户沟通,争取尽快将房屋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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