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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速快、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差 电动车成宿迁交通事故案件“主角

2015-07-15 09:15 作者:网络

关键词:宿迁 交通事故 电动车 案件 主角

  核心提示:电动车以其灵巧便捷,迅速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交通工具,然而,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呈逐年上升趋势。7月14日,记者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宿迁市法院近年来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年均5000件以上。2014年,宿迁市法院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5206件。

  中国江苏网7月15日讯 (记者 张立婷 通讯员 杨洁)电动车以其灵巧便捷,迅速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交通工具,然而,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呈逐年上升趋势。7月14日,记者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宿迁市法院近年来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年均5000件以上。2014年,宿迁市法院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5206件。今年1-6月,宿迁市法院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128件。

  据统计,宿迁市大多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涉及摩托车、电动车或行人。从总体上看,涉及该三类主体的案件约占80.8%。其中,涉电动车案件为交通事故案件的主要类型,占全部统计案件的40.4%。涉摩托车案件占全部统计案件的28%,在事故比例中占比也较高。交通事故涉及行人的案件占全部统计案件数量的12.4%。

  在事故责任认定方面,多数案件中摩托车、电动车或行人有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一定事故责任,无责任的比例较低。调查显示,摩托车无责任的事故仅占20%,电动车无责任的事故仅占32.67%,行人无责任的事故占56.45%。由此可以看出,涉摩托车、电动车、行人的案件不仅在数量上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主体,在大多数情况下,摩托车、电动车均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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