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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反水货示威活动袭警男被判社服令

2015-08-11 13:19 作者:

  20岁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学生(IVE)男学生赵国匡,今年3月1日参与元朗反水货客示威,声称因见一名男总督察将少女推落地,情急下遂向总督察掷胶水樽,击中其右大腿,被捕后直言”男人大丈夫做得出唔怕认“,他早前在屯门法院承认一项袭警罪,昨被轻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

  辩方律师求情时,代被告向法庭、受伤总督察及其家人道歉,表示被告对一时情急作出的行为感到后悔。裁判官判刑时表示,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亦显示被告有悔意,同意以社会服务令处理。

  积极参与义工服务

  案情指出,今年3月1日晚上约8时20分,总督察李硕伦在青山公路元朗段191号负责人群管制,赵则在李前方人群中以右手手持一个蓝色胶水樽,并突用胶水樽掟向李,掟中其右大腿,令其触痛。赵试图逃走,在附近一条小巷内遭李制服,被告称有感水货客对本港经济有负面影响,故当晚参与游行,期间看到李手执一少女的背包肩带并将她推落地,情急下一时愚蠢向李掷水樽。

  辩方早前求情说,赵现于IVE就读社会服务课程一年级,平时积极参与义工服务。裁判官当时提醒赵,即使其理念是好,惟行动一旦涉及暴力,便会令塬来的理念蒙污,希望他事前考虑是否想获大众支持,还是想令理念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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