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英豪100万保释候审 首次以被告身份上庭

全国政协委员黄英豪、名媛徐子淇的父亲徐传顺以及一名公司董事尹应能,涉嫌在2007年就上市公司海域化工重组时行贿,黄另被指在2009年收购金至尊五间附属公司时行贿同一人,案件昨在东区法院提堂,案件押后至9月11日再讯。获准以100万元保释外出的黄英豪散庭后表示,自己身为律师,但现在是被告,「今次身份好特别,一生人第一次」,但他重申以平常心面对,之后会如常工作。
52岁全国政协委员黄英豪,被控两项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以便準备提交给律政司文件,黄英豪获准100万元现金保释。另外两名被告包括恒基地产主席李兆基媳妇徐子淇的父亲、61岁的徐传顺,以及62岁的尹应能,分别获准以50万元现金保释。叁人昨在庭上表现镇定,神情严肃。
徐子淇父亲交保50万元
徐传顺由资深大律师邓乐勤代表出庭,他离开时被记者问及心情如何,只微笑不语;尹应能则拒作回应。黄英豪则表示,会以平常心看待案件,不会太担心及紧张,现阶段不方便透露案件太多的详情,又谓「大家自己分析」。本身为执业律师的黄英豪坦言,一生人第一次以被告身份上庭,只能以「特别」二字形容。
第一控罪指控叁名被告作为一间投资公司的董事,涉嫌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指他们在2007年、上市公司海域化工重组期间,向当时海域化工副主席兼执行董事许浩明,以顾问费名义提供利益。黄英豪的投资公司其后成功收购海域化工,亦即金至尊的母公司,并易名为香港资源控股。
控方将会传召34名证人
第二项控罪指黄英豪于2009年8月,向已改任香港资源的执行董事许浩明提供优惠,以180万元认购1,500万优先股的一元认股权,作为收购「金至尊」等五间公司的报酬。庭上披露许浩明已经身故,控方将会传召34名证人,包括黄英豪的员工。控辩双方同意将案件押后至下个月11日,让辩方有时间确定律师代表。叁名被告的保释条件是不能间接或直接就本案联络控方证人,辩方一度反对,因部分辩方证人是黄英豪的秘书及公司的员工。惟裁判官表明被告不得就案件内容干扰他们。
据悉,廉署于2011年已就本案展开调查,歷时四年至今始提出起诉。香港资源2011年7月4日甫开市即停牌,黄、徐被廉署邀请助查,数日后香港资源发声明指二人已返回公司正常工作,称事件与公司业务无关,后来復牌;黄英豪亦曾否认犯法。翌年2月黄、徐再应邀助查,香港资源再公布廉署是针对二人及许浩明的个人身份展开调查,强调与公司营运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