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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23个城市入选首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2015-08-12 14:09 作者:

2009年9月,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日前正式批准深圳创建首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按照规划,深圳力争花3年的时间,使电子商务应用较为普及,电子商务年度交易总额超过3000亿元。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是深圳加快国际化、现代化步伐,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和在全球产业格局中的竞争力的战略举措,是深圳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肩负“先行先试”历史使命,探索中国特色电子商务发展之路的重要实践,是深圳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2011年1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在深圳召开“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物联网云计算试点示范、国家创新能力建设”授牌表彰大会。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21个城市(后增加到23个)被授予“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牌匾。

这23个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哈尔滨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南京市、长春市、杭州市、福州市、郑州市、昆明市、银川市、南宁市、吉林市、苏州市,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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