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港澳台 > 港澳动态 > 正文

警方破九宗洗钱案涉案逾4.5亿元 19内地人被判监

2015-10-12 09:00 作者:顾宝军

  图:警方提醒勿为少许利益提供户口替他人洗钱,否则惹上官非实属不智。左起:黎树仁、鲍兆铭、梁梓健/大公报记者陈卓康摄

  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据:大公网10月12日讯 (记者陈卓康)贪小便宜替人开银行户口,随时沦为“黑金”代罪羔羊。跨境诈骗集团利用非本地人开户洗黑钱呈上升趋势,警方今年上半年录得九宗严重诈骗集团洗钱逾4.5亿元,较去年多一倍,有“老千”集团以500至3000元报酬利诱内地人来港开户,利用假住址证明一人开多个帐户。另有一案调查两年,19内地人因串谋洗钱、行使假文件等罪成,先后被判监三个月至三年,惟网上同时操控过百户口、清洗亿万骗款的集团主脑仍然在逃。警方提醒,切勿为少许利益提供户口替他人洗钱,否则惹上官非实属不智。

  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数字显示,今年上半年接获涉及严重诈骗罪行的举报有282宗,较去年同期157宗上升近八成,去年全年就有388宗,举报人包括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律师楼、找换店、证券行、财务公司等。诈骗罪行多同涉洗钱,商罪科今年上半年录得九宗与严重诈骗案相关的洗钱案件,涉款4亿5600万元,数目较去年全年四宗、涉款2亿4500万元,上升近一倍。

  商业罪案调查科署理警司鲍兆铭表示,严重诈骗的款项来自各类电邮或电话骗案,并留意到非本地人来港开户洗黑钱情况近年有上升趋势,而且是相当有组织的跨境犯罪集团操控,多数是经中间人介绍、随机来电(Cold Call)、社交应用程式的短讯,招徕贪心和希望“搵快钱”的市民上钓。

  500至3000元报酬

  商罪科署理总督察梁梓健以一宗案件为例,警方2012年10月接获银行举报,数个相同的住址竟开设超过百个户口,揭发一个海外从事电邮及电话诈骗的犯罪集团,以网上理财,不断转户清洗数千万元黑钱。案情指在内地招揽一批希望赚快钱的无业或低收入人士,利用其个人证件,以及集团预制的伪造银行月结单作为住址证明,安排到香港各大银行开户,不少一人开两个户口。

  事成后,户主随即将密码信等文件交给集团接头人,换取500元至3000元的报酬。警方锁定目标,于2013年3月至2015年4月拘捕15男4女,年龄介乎28至45岁,全部再度入境香港时被捕,控罪包括行使或串谋行使虚假文书、诈骗或串谋诈骗、洗钱或串谋洗钱,去年至今年罪成者被判监三个月至三年不等。众被告作供承认贪心、欠债等原因犯案,至于诈骗及洗钱幕后主脑仍然在逃。

  梁梓健提及另一宗案件,主谋是本港一名保险公司会计主任,于2008至2011年间诈骗保险公司赔偿总额达7000万元,分开75张支票存入11人的户口,保险公司内部审查后揭发事件,该会计主任被控诈骗及洗钱罪成判监七年半,另外有五名户口持有人被定罪,分别被判监二年四个月至四年五个月不等。

  此外,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期间,七名香港人与一帮假冒官员电话行骗的台湾人合作,利用其香港户口接受汇款协助洗钱,收取1%佣金作回报,今年被判囚16至24个月不等。

  罪成最重可判14年

  警方早前上载新拍摄的微电影,宣传防止卖户洗钱。鲍兆铭提醒市民,任何人有责任保管个人资料,千万不要借出户口供他人使用,一旦干犯洗黑钱罪行最重可判监14年,警方亦积极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向法庭申请加刑。

        中央严打地下钱庄

  跨境诈骗集团猖獗,内地有关部门采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据报道,自今年四月开始,五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迄今已经破获92宗相关案件,涉案金额8000馀亿元人民币。

  破92案件涉8000亿

  在今次专项行动中,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门为此展开联手行动,行动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是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离岸公司帐户、非居民帐户等协助贪污贿赂等上游犯罪向境外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犯罪活动等进行集中打击,最大限度切断贪污贿赂等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通道,维护国家正常金融秩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曹利群,在外汇局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谈及上述联手行动时曾表示,外汇局正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和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相关异常交易线索筛查,追查非法交易资金的轨迹,加大对参与地下钱庄的客户的追查力度,追踪违法资金的上游资金来源和下游资金去向。

  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也强调,外汇局对地下钱庄一直是采取高压态势,特别是对通过地下钱庄进行跨境交易的违规资金更是坚决打击。

  另外,据中纪委网站消息,“天网”行动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的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行动。内地官方部门从今年四月开始,综合运用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手段,抓捕腐败分子、清理违规证照及打击地下钱庄等。

       匪徒变招逃避开户难

  香港于2012年通过《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警方指近年有不法分子为掩人耳目,开设户口原封不动三、四年始运作洗钱。金管局指出,银行的尽职审查(Due Diligence)已较以往谨慎,未必批准高风险客人开户,户口有大额资金短期内进出或被视为可疑交易。

  开户后数年始运作

  商罪科署理警司鲍兆铭称,近年愈来愈多外地人来港开设户口洗钱,比本地人更多,外籍人士假地址或开设空壳公司,部分户口甚至用作欺骗银行申请信用卡。而自从银行收紧开户要求后,近期发现洗钱户口并非“即开即用”,而是开户后“摊摆着”三至四年后始运作洗钱,藉此逃避追查,相信是不法分子有见开户困难,开始动用以前开了未用的户口。他指出,虽然香港警方与各地执法机关建立良好的交流平台,但向海外机构取资料始终需时,坦言跨境罪案难以每单侦破。

  被问到如何识别怀疑洗钱的银行户口,警方称难以公开说明具体准则判断洗黑钱,以免不法之徒变招逃避,黑钱普遍特点是大额款项短时间内转出转入,与户主报称从事的业务不相符。

  香港金融管理局法规部主管黎树仁称,2012年新例通过后,投诉开户困难的数字上升,反映银行监管加强。他指出,境外人士来港开户需要提供地址及身份证明文件,银行本身评估高风险客户,如开户目的可疑未必批准,并留意客户的交易状况。警方及海关“联合财富情报组”去年便接获37000宗可疑交易举报个案。他表示,今年七月,金管局引用打击洗钱条例,对本港一间监控有缺失的银行纪律处分,予以谴责及罚款750万元,相信已起到阻吓作用。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